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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能力, 須由法定代理人, §77 但書, §78, §79, §71前段, §71但書 - Coggle Diagram
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錯誤
動機
單方動機錯誤
表意人自行承擔風險原則
雙方動機錯誤
締約基礎的共同誤認
意思表示內容
誤認表示符號的客觀意義
標的物同一性錯誤
簽名錯誤
表示行為
當事人資格或物之性質
當事人資格
物之性質
單方錯誤與雙方錯誤
物之性質錯誤與瑕疵擔保責任
傳達
可以獨立為法律行為的能力
分類依據
年齡
7歲以上,未滿18歲
限制行為能力人
行為效力
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契約行為
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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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行為
無效
不必得法定代理人允許
日常生活必需
日常小額用品通常可;高額交易須個別認定
純獲法律上利益
受贈且沒有附帶法律負擔
中性行為
對限制行為能力人既無力意義無損害者
特別能力與特例
特定財產處分|§84
法定代理人允許處分的財產,就該財產有處分能力,不當然及其他財產
獨立營業|§85
先得法定代理人允許
營業範圍內具有行為能力
不勝任可撤銷/限制允許
不得以撤銷或限制對抗善意第三人
擔任代理人|§104
限制能力不影響代理意思表示的效力
遺囑|§1186
滿16歲限制行為能力人可自行立遺囑
未滿16歲或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立遺囑
詐術例外|§83
用詐術使人誤信有能力或已得允許,符合時其法律行為有效
未滿7歲
無行為能力人
行為效力
單獨行為
無效
契約行為
無效
18歲以上
完全行為能力人
行為效力
單獨行為
有效
契約行為
有效
精神狀態
受輔助宣告
受監護宣告
分類
身分上
婚姻
訂婚
男女皆須滿17歲
結婚
男女皆須滿18歲
遺囑
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限制行為能力人滿16歲,得為遺囑
財產上
標的
要件
合法
是否違反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
任意規定
強行規定
強制規定
原則
無效
例外
法規若不以無效為效果
禁止規定
取締規定
違反者,契約有效
效力規定
違反者,契約無效
妥當
是否違背社會基本價值,或不當剝削他人
違反者,無效
可能
約定的事情可否實現
是
有效
否
無效
確定
約定的內容是否清楚,或能夠確定
是
有效
否
無效
定義
當事人從事法律行為所欲發生之法律效果
意思表示瑕疵
意思表示不一致
故意不一致
虛偽表示
單獨虛偽
原則
有效
例外
無效
通謀虛偽
無效
隱藏行為有效
偶然不一致
錯誤
得撤銷
意思表示不自由
被詐欺
得撤銷
被脅迫
得撤銷
須由法定代理人
代為意思表示|§76
代受意思表示|§76
§77 但書
§78
§79
§71前段
§71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