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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民主國家的運作, 是權利也是義務, 明確施政方向、依法行政,避免濫權, 彼此分工與監督, 不分性別、種族, 言論、信仰、居住等, 年滿18歲 …
2-2民主國家的運作
中華民國憲法
地位
國家根本大法
所有法律依據
目的
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增進人民福利
建立民主國家
發展
戒嚴期間未落實憲法精神
解嚴後,憲法經數次增修
現今發展成民主社會樣貌
內容
規定人民的權利與義務
明定政府的組成目的、
方式以及職權範圍
中央與
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
國家元首
總統
五院
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
考試院、監察院
地方政府
行政機關
負責執行政策
與公共建設
立法機關
負責制定地方法規
與監督地方政府
人民的
權利義務
法規
在憲法中明定
基本權利
平等權
自由權
參政權
受益權
基本義務
納稅
服兵役
國民教育
是權利也是義務
明確施政方向、依法行政,避免濫權
彼此分工與監督
不分性別、種族
言論、信仰、居住等
年滿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