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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裝備機具配備標準 - Coggle Diagram
警察機關裝備機具配備標準
§3防護型
背心式防彈衣
每人1件
防彈頭盔
每「2」人一
「
反光背心
」
每人1件
「
手電筒
」
每人1具
防護型噴霧器
每人1瓶
「警笛」
每人1個
§6警械
警棍(含破窗尾蓋)
每人1枝
警槍
每人1把
電氣警棍(棒)
原則
各勤務機構配發「3」枝
增加
治安狀況需要
減少
陳報「警政署」
警銬
每人1付
防爆網
原則
「勤務機構」1枝
增加
治安狀況需要
特別要記的
防彈頭盔是每「2」人
攝影機是勤務機構1臺,每多「10」人加1臺
電氣警棍(棒)是勤務機構「3」枝
得酌予減少
要報警政署
防爆網是勤務機構「1」枝
警用行動電腦是每「3」人
得酌予增加
§2裝備機具定義
防護型
蒐證型
通訊型
警械
§4蒐證型
微型攝影機
每人1臺
攝影機
原則
勤務執行機構配發1臺
增加
每超過「10」人,遞增1臺
治安狀況需要
§5通訊型
無線電
每人1臺
警用行動電腦
原則
每「3」人配發1部
增加
治安狀況需要
§1法源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23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