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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及非編制人員安全衛生作業規範(A), 承攬商及非編制人員安全衛生作業規範大綱, (職安單位需要管理的內容( by檢核表與現場查核)), 節目部…
承攬商及非編制人員安全衛生作業規範(A)
要管理的對象
3.受原承攬商委託之再承攬廠商。
4.劇場幕後短期工作人員。
2.雖未簽訂合約但實際執行上述作業之單位或自營工作者。
5.其他簽訂類似前項承攬契約之作業人員。
1.與本場館簽訂合約之承攬商。
要管理的對象
1.與本場館簽訂合約之承攬商。
一般短期案件承攬人員
常駐外包人員
2.雖未簽訂合約但實際執行上述作業之單位或自營工作者。
3.受原承攬商委託之再承攬廠商。
4.劇場幕後短期工作人員。
5.其他簽訂類似前項承攬契約之作業人員。
如何管理:
作業前
危害告知(承辦)
危險性作業申請(職安單位)
職安文件提交(承辦)
保險文件(承辦)
安衛切結書(承辦)
檢核表(承辦-職安單位)
作業中
機械/設備管理(自動檢查/相關證照)
職安單位現場查核
共同作業會議紀錄
緊急應變措施/職災通報
作業中安全措施
自主檢查表
作業後
各項安全檢點
作業現場整理/整頓
安衛績效考核/評鑑
將此規範落入各式承攬契約
如何管理
作業前
危害告知
危險性作業申請
職安文件提交
保險文件
安衛切結書
作業中
安全事項自檢紀錄表
共同作業會議紀錄
機械/設備管理
職安ㄉ單位現場查核
緊急應變/職災通報
作業後
將此規範納入各式合約
職安單位需要管理的內容( 著重現場查核)
2.現場稽核
3.協助承辦單位處理特殊職安事件
1.危險性作業申請
承辦單位自行管理的內容:
低風險作業。
由統包公司管理(整合行銷、贊助合作)
一般常態性作業 /常駐外包人員
交由承辦單位自行管理的內容
2.高風險作業。
3.低風險作業。
1.一般常態性作業
4.整合行銷、贊助合作(由統包公司管理)
承攬商及非編制人員安全衛生作業規範大綱
六、管理內容(方式)
依承攬作業型態
依風險高低
進場管理
危險性作業
五、管理責任與分工(單位權責)
職業安全衛生單位
承攬商(公司或個人)
承辦單位
十、檢查稽核
承辦自檢
職安單位不定期現場查核
一、目的
二、法源依據
三、適用範圍與管理對象
四、名詞定義
七、管理作業流程(作業前中後)
八、文件與紀錄管理
九、共同作業管理
十一、事故通報與緊急應變
十二、違規與罰款機制
十三、管理規範適用性檢討與持續改善
十四、附件表單
職安單位需要管理的內容( by檢核表與現場查核)
經過檢核表結論需要管理之作業。
檢核表再設計,加入選項
1.是否為高風險作業? 舉例說明.....
2.是否能提供職安教育訓練證書/證照?
檢核表出現時機: 所有承攬作業前須填寫後
高風險作業。(列舉)
無法提供職安教育訓練資格或證照之廠商或工作者。
檢核表如何落實?
有請採購流程:由ERP請購單控管
無請採購流程: 節目評估前/贊助合作提案前(詢問各組長中…)
節目部
主辦/自製節目製作流程
國內外節目搜集
與總監討論
與外部委員討論後確定節目數量/內容
尋找團隊
由歌劇院找團隊人員(創作/技術)
簽約(Crew合約)
此合約內容:
創作合約佔10%
技術合約佔90%
統包公司與歌劇院分工合作
委託統包公司全權負責
歌劇院與其簽定委託合約
技術研討會:
此時相關技術人員/設備需求明確,可由此開始控管
舞監:
1.提供危害告知單
2.其他職安相關文件(保險,證照,教育訓練證明)
PM:
團隊代表擔任
或是歌劇院技術部擔任(依照當時技術部人力狀況而定)
行銷部 贊助合作流程
洽談
保留歌劇院檔期
內部行政流程
簽約
付款(第一期)
素材審稿確認
技術協調會
活動日
藝教部 活動製作流程
前一年4-7月:
隔年活動提案與總監確認
前一年9-12月:
請執行團隊/講師提交活動評估
聯繫團隊/議價
提交活動評估
簽約
活動細項確認
擬定活動辦法/簡章
歌劇院官網上架/開放報名
課程活動執行
新架構(管理責任大部分由承辦負責)-偏向通用計畫
舊架構+新增兩種管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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