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總則, 保安處分, 刑 (4、拘役, 3、有期徒刑, 1、死刑, 2、無期徒刑, 5、罰金), :explode:效力, 追訴權時效, 行刑權時效,…
總則
保安處分
得保護管束
感化教育
禁戒毒品
監護
酗酒禁戒
強制工作
期間3年以下
監護
19條
5年以下
延長,檢察官向法院聲請
延長第1次3年以下,之後每次1年以下
強制工作
犯罪習慣、遊蕩懶惰成習
期間3年以下
滿1年6月,得免
延長限1次,不逾1年6月
強制治療
221-227、228、229、230、234、332Ⅱ(2)、334Ⅱ(2)、348Ⅱ(1)
期間5年以下
延長檢察官向法院聲請
延長第1次3年以下,第2次以後每次1年
感化教育
未滿14歲不罰
未滿18歲減輕
3年以下,但逾6月得免
禁戒
毒品、酗酒
1年以下
刑
4、拘役
1日以上,60日未滿
加重至120日
3、有期徒刑
2月以上,15年以下
加減2月未滿,20年
1、死刑
2、無期徒刑
5、罰金
:explode:效力
保護主義
(刑法5)
1、內、2外
3妨害公務135、136、138
5偽幣
6偽造有價證券201-202
7偽造文書210、214、218、216+210、216+213、216+214
世界主義
(刑法5)
4公共危險185-1、185-2
8毒品(施用、持有例外)
9妨害自由296、296-1
10海盜333、334
11加重詐欺339-4
屬人主義
公務員(刑法6)
瀆職121-123、125、126、129、131、132、134
脫逃163
偽造文書213
侵占336
國人國外犯罪(刑法7)
5、6以外之罪
最輕本刑3年以上
例外:犯罪地不罰
屬地主義(刑法3、4)
追訴權時效
20年
最重3年以上,10年未滿
5年
最重1年未滿徒刑、拘役、罰金
10年
最重1年以上,3年未滿
30年
最重死刑、無期、10年以上
行刑權時效
40年
死刑、無期、10年以上
7年
1年未滿、拘役、罰金
15年
1年以上,3年未滿
30年
3年以上,10年未滿
:warning:易刑處分
A、自由刑
易科罰金
犯「最重」「5年以下」徒刑之罪
受「6月以下」徒刑或拘役宣告
例外:難收矯正之效或維持法秩序
易服社會勞動
得易科罰金但未聲請
B、罰金刑
易服勞役
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2個月內」完納
期滿不完納強制執行
無力完納,易服勞役
罰金易服勞役,再改為易服社會勞動
C、拘役與罰金刑
受拘役或罰金宣告
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顯可宥恕
定義
性影像
1、性交行為
2、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身體部位
3、以身體或器物接觸前款部位,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行為
4、其他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行為
公務員
a、身分公務員
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
具有法定職務權限
b、授權公務員
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
具有法定職務權限
C、委託公務員
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
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
凌虐
強暴脅迫、其他違反人道方法
對他人施以凌辱虐待
沒收
【應】沒收
犯罪行為人「以外」
明知他人違法而取得
因他人違法而無償或顯不相當對價取得
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他人因而取得
犯罪行為人所有
犯罪所得
【得】沒收
犯罪行為人所有
所「用」、所「生」、「預備」
犯罪行為人「以外」
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
【違禁物】
不問何人,均沒收
緩刑
條件
未曾因故意受徒刑以上宣告
因故意受徒刑宣告,但執行完畢或赦免
5年內未曾故意犯徒刑以上之罪
宣告2年以下徒刑、拘役、罰金
宣告2年以上5年以下緩刑
假釋
定義
無期徒刑逾25年
有期徒刑逾1/2
監獄報法務部
累犯逾2/3
不適用假釋
1、有期徒刑執行未滿6月
2、犯罪5年以上累犯,假釋時5年內故意再犯最輕5年以上徒刑
3、犯91-1鑑定評估危險未降低
累犯
定義
徒刑執行完畢或一部執行赦免
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之罪
加重1/2
強制工作亦同
發現時點
裁判確定後v
刑執行完畢x
刑赦免x
刑的酌科
人
生活狀況
違反法益程度
與被害人關係
犯後態度
智識
犯罪時
動機、目的
所受刺激
手段
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