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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登記與共有物分割案例解析 - Coggle Diagram
借名登記與共有物分割案例解析
買房子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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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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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跟建商買房時,雖然登記第三人,但契約一定要自己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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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記小孩名字(贈與和借名之差異)
若同住,要寫但書,過戶後仍需在房子裡直到往生,若被趕出則取消
自己保留權狀 貸款及所得稅自己繳,並保留單據,證明是借名非贈與
借錢給別人
借錢給別人先擬好借據或本票,到時拿錢及本票很自然的給對方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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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失智,避免子女私自轉移
遺產分配問題
到法院申請監護(禁治產),選擇監護人(監護人不可處分財產,要到法院申請處分財產)
共有物
狀況
繼承
(重要)父母往生後,若遺囑僅指定給特定人(侵害特留份),可於父母往生後,繳完遺產稅,自行登記為公同共有,鎖住產權(公同共有不須所有兄弟姐妹都蓋章); 後續再找兄弟姊妹討論遺產分配
共有土地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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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分割若林路及未臨路因價值不同不以均分方式分割,林路分較小面積者須繳納贈與稅,所以最好還是均分再用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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