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社會ch3 憲法 - Coggle Diagram
社會ch3 憲法
憲法內容:
基本人權
受益權
參政權
自由權
平等權
概括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
五權分立制度
司法
考試
立法
監察
行政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
中央或省縣共同行使:由中央立法,也可授權省縣執行(教育、商業、社會立法)
中央專屬權:中央擁有絕對立法與執行事務權(外交、軍事、幣制)
均權原則與剩餘事務
未在前述條文列明的事項,依其性質:
屬全國性的 → 中央
屬跨省性 → 省
屬一縣市自治性 → 縣(地方)
核心
保障人民安全、政府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