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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 - Coggle Diagram
中央政府
監察院
負責
監督政府施政和經濟運用
提出彈劾案(不含正副總統與民意代表)移送懲戒法院
提出糾舉
對行政機關提出糾正案
任命
皆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
可連任
審計部
對各機關年度決算行使審計權
司法院(依法律為依據)
負責
一般法庭
處理私人或人民和政府間的糾紛
憲法法庭
審理法律是否違憲
正副總統彈劾案
政黨違憲解散案
懲戒法庭
公務員違法失職懲戒事項
任命
皆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
正副院長
八年一任
不連任
大法官
九年一任
可連任
考試院
負責
考選部
公務,專門職業,技術人員等國家考試
銓敘部
公務員的銓敘,撫卹,退休,任免等事項
任命
皆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
立法院(中央民意機關)
負責
制定和修改和廢止法律
代表人民監督行政
提案權
任命
由名選的立法委員組成
正副院長由立法為委員互選
任期四年
可連任
總統
負責
統帥海陸空軍
公布法律
發布命令
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
任命
人民選舉
任期四年
連任一次
行政院
負責
政策規劃
法案執行
任命
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