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學校教育制度 - Coggle Diagram
學校教育制度
學校制度的發展趨勢
建立職教一貫體系
將職校轉型或提升品質,以幫助應對現今社會的改變
發展多樣類型高教
使用考試登記分發入學和甄試入學
政府積極發展各類型大學,例研究型、教學型、社區型
提供性向試探計畫
綜合高中
可修習一般課程與專業課程,但此政策推動仍有阻力
鞏固特教學制,落實教育機會均等
制定特殊教育法保障洛是族群權利,政府給予協助及補助
延長義務教育年限
落實幼兒教育,延長義務教育年限,12年國民基本教育
重視終身學習
推動終身教育,增進學習機會,提升國民素質
建立彈性學制
放寬入學年齡和資格,多元入學管道
主要國家學校制度概述
德國
中等教育
實科中學
中等智能學生就讀
完全中學
才賦優異學生就讀
國民中學
又稱主幹中學,一般學生就讀
綜合中學
校內依不同能力區分
高等教育
其他
哈根遙授大學、國防軍事學院
至少修3年
高等師範學校
高等專科學校
至少修習4年
大學(綜合姓、工科、專業性大學)
高等藝術學校
神學院
綜合高等學校
職業學院
英國
公立學校
蘇格蘭
5歲入學,12歲轉中學
其餘地區
5到7歲的幼兒學校
7到11歲的初級學校
私立學校
預備前學校,入學年齡5至7歲
預備學校,入學年齡7至13歲
高等教育
公立高等學校
繼續教育學院
教育學院
多科技術學院
自治大學
近代大學
倫敦大學
新大學
60年代由國家創辦
古典大學
牛津、劍橋
開放大學
1971正式成立,學生組成不受限制,遠距上課
美國
中學教育
5、60年代由中間學校取代初級中學
職業、技藝、專門高中
專門高中
藝術、體育、數理等特殊優異學生
綜合高中
高等教育
社區學院
修業限兩年,入學資格較寬鬆,可作為上大學的準備
學院(大學)
大學部
研究所
小學教育
依各州、個地區有不同學制
主要國家學校制度概述
俄羅斯
職業教育
初等職業教育
職業技術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
中等專業教育
高等職業教育
大學本科教育
高校後職業教育
研究生教育
高等教育
基礎高等教育
修業不得少於4年,學士學位
基礎後高等教育
普通完全中學畢業,獲得高等教育相對應文憑
基礎高等教育畢業,按文憑專門人才的培養方向來實施
基礎高等教育畢業,按科學碩士的培養方向
不完全高等教育
學士教育計畫和職業培訓
普通教育
小學,6歲入學,修習4年
不完全中學,9年制
中學,11年制
日本
中等教育
初級中學
中學校
高級中學
高等學校
初等教育
小學校,6歲入學12歲畢業,義務教育
高等教育
研究生院
培養碩、博士,博士修業5年
短期大學
傳授、研究專門的學術技藝
大學
招收高中畢業生,修習4年
高等專科學校
傳授較深的科學和技藝,培養職場上所需能力,招收初中畢業生,修習5年
法國
中等教育
初中
前兩年數觀察階段,後兩年為方向指導階段,為升學作準備
高中
普通高中
技術高中
高等教育
大學
第一、二階段各兩年,大學本科教育階段
第三階段,博士培養階段
大學校
各種高等專業院校總稱
短期技術學院
包含大學技術學院、高級技術員班
科學文化教育大學機構
法蘭西學院、自然歷史博物館、巴黎天文台、國立工藝博物館、天文事務局、高等研究實驗學校、巴斯德學院
初等教育
第二、三年,初級課程
第四、五年,中級課程
第一年,幼兒園與小學接軌課程
學校教育制度的基本概念
學校教育制度的意義
制度
教育組織體系
學校
施教場所
學校教育制度制定的原則
適合社會發展需要
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顧及學生身心發展
符合終身教育理念
便於銜接和聯繫
我國與中國大陸的教育學制
我國
九年國民教育
強調幼兒教育、特殊、職業、社會教育
十二年國教
延長義務教育的年限,但效仿他國學制則欠缺我國本土色彩
民國初年
壬子學制,初等教育7年
民國11年,壬戌學制,參考美國單軌制
中國大陸
中等學校
高級中學,修業2、3年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結合
技工學校,由勞動部門和工廠企業培訓
中等專業學校,職業教育的正規教育機構
高等教育
專科教育
高等專科學校、短期職業大學
本科教育
綜合性大學、專門院校
研究生教育
碩士、博士研究生教育
義務教育
全日制小學、全日制普通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出擊職業學校、偏鄉地帶簡易小學、盲童學校、聾啞學校、工讀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