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

健康促進學校

學校衛生法

校園環境

護理指導

體適能

肥胖

視力

肌力與肌耐力

柔軟度

心肺耐力

身體組成

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

學校執行單位:學務處衛保組

高中以下

未達40班,需配校護一名

達40班以上,需配校護兩名

各級校園全面禁菸

菸害防制法

教室濕度應在60-65%之間

學校健康檢查

家長、老師、學生、社區的參與

由下往上的模式

工作範疇與內容

學校衛生政策

健康服務

健康教學與活動

學校物質環境

學校社區環境

社區關係

窗戶應占教室建坪面積1/5以上

教室噪音不超過50分貝

桌面照度不低於500Lux

糖尿病

黑板面照度不低於750Lux

學生端坐時眼睛與桌面之距離不得低於35公分

檢查實施後一個月內,通知學生和家長

健檢時間

國小一、四年級各檢查一次

國中、高中、大學新生各檢查一次

蟯蟲檢查對象:國小一、四年級

地方主管機關:教育局(處)

與電視的距離保持在「電視對角線的 6~8 倍」以上

3-6歲是斜、弱視治療的黃金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