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
健康促進學校
學校衛生法
校園環境
護理指導
體適能
肥胖
視力
肌力與肌耐力
柔軟度
心肺耐力
身體組成
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
學校執行單位:學務處衛保組
高中以下
未達40班,需配校護一名
達40班以上,需配校護兩名
各級校園全面禁菸
菸害防制法
教室濕度應在60-65%之間
學校健康檢查
家長、老師、學生、社區的參與
由下往上的模式
工作範疇與內容
學校衛生政策
健康服務
健康教學與活動
學校物質環境
學校社區環境
社區關係
窗戶應占教室建坪面積1/5以上
教室噪音不超過50分貝
桌面照度不低於500Lux
糖尿病
黑板面照度不低於750Lux
學生端坐時眼睛與桌面之距離不得低於35公分
檢查實施後一個月內,通知學生和家長
健檢時間
國小一、四年級各檢查一次
國中、高中、大學新生各檢查一次
蟯蟲檢查對象:國小一、四年級
地方主管機關:教育局(處)
與電視的距離保持在「電視對角線的 6~8 倍」以上
3-6歲是斜、弱視治療的黃金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