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拘捕 (一般拘提, 緊急拘捕, 逕行拘提, 逮捕) - Coggle Diagram
拘捕
一般拘提
通知 : 針對被告
71-1
兩種結果
不到 == 檢察官發拘票
到
傳喚 :對案件關係人
包含非被告者
緊急拘捕
要件 :
五年以上罪名且犯罪嫌疑重大
犯罪嫌疑重大且經盤查後逃脫
經現行犯供述稱為共犯者
延伸爭點 : 88-1I 所稱的現行犯包含88II之準現行犯嗎?
意義 : 司法警察直接抓人
事後再給檢察官補發拘票
逕行拘提
意義 : 檢察官直接發拘票
未經傳喚通知
要件
犯罪嫌疑重大 (共通要件)
逃亡or 滅證 or 五年以上本刑罪名
逮捕
被告逃亡或藏匿
即可通緝,受到通緝者即可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