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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113.1.3, 【刀械】, 【槍砲篇】 槍砲彈藥及刀械收購價格標準 93.11.30,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管理辦法 …
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113.1.3
:warning:【定義】
A、【槍砲】
1、制式、非制式
2、可發射金屬或子彈
3、有殺傷力
B、【彈藥】
1、有殺傷力或破壞性炸彈、爆裂物
2、槍砲使用的東西
C、【刀械】
1、武士刀
3、手杖刀
2、匕首
5、手指虎
6、扁鑽
7、鴛鴦刀
4、鋼鐵鞭
8、其他公告
1、各類鏢刀
2、非農用掃刀
5、十字弓
3、鋼筆刀
4、蛇刀
:red_flag:口訣
蛇農鏢十筆
:red_flag:口訣
武士首腦用手杖鞭老虎扁鴛鴦
【需經許可】
【槍砲】【彈藥】
製造、販賣、運輸
轉讓、出租、出借
持有、寄藏、陳列
【刀械】
製造、販賣、運輸
轉讓、出租、出借
持有
:red_cross:【寄藏】、【陳列】不須許可 :red_cross:
【手槍】【空氣鎗】【獵槍】【運動射擊用】
製造、販賣、運輸
持有、寄藏、陳列
轉讓、出租、出借
主管機關
:!!:【內政部】 :!!:
:!!:【縣市政府】 :!!:
【廢止、撤銷許可】
原則
:red_flag:【給價收購】
【經費】
【中央編列】
【執行】
【地方政府】
收繳證照銷毀程序
中央送【警政署】 :!!:
:warning:注意:收購標準
例外【不收購】
2、違反本條例
3、人的原因
(5)監護輔助
(4)徒刑+未緩刑
:red_flag:【原住民】限定擇一
【故意】+【最輕3年】
特定犯罪
(3)規避檢查
(2)喪失身分
(1)死亡
4、原因
(4)不需或不堪用
(3)許可原因消滅
(2)違反遵守事項
(1)團體解散
1、政府購置的
【刀械】
持有原因
紀念
裝飾
健身表演
正當休閒娛樂
持有限制
未成年
監護輔助
徒刑確定
販賣、轉讓、出租、出借異動登記
經【所在地主管機關】許可
【翌日】【7日內】
【警察局】
廠商
營業項目
刀械輸出入貿易
刀械製造、販賣
向誰申請?
【警察局】
戶籍異動登記
【翌日】【1個月內】
【前後派出所】轉【警察局】
【許可證】
印製
【警察局】
補發
【警察局】
各項程序
購置後【查驗給照】
購置【翌日】【7日內】
向【警察局】
【1個月內】給照
撤銷廢止許可【收購收繳】
撤銷廢止【翌日】【15日內】
向【縣市政府】收購收繳
向誰申請?
所在地主管機關
【槍砲篇】
槍砲彈藥及刀械收購價格標準
93.11.30
【大型武器】
【2萬元】
火炮
子彈10元
肩射武器
子彈10元
機關槍
子彈10元
【小槍】
【200元】
鋼筆槍
子彈2元
瓦斯槍
子彈2元
麻醉槍
【魚槍】
【200元】
【100元】
自製魚槍
【一般槍枝】
【1萬元】
衝鋒槍
子彈10元
卡柄槍
子彈10元
自動步槍、普通步槍
子彈10元
馬槍
子彈10元
手槍
子彈5元
【獵槍】
【3000元】
雙管獵槍
子彈2元
【2000元】
單管獵槍
子彈2元
【1000元】
自製獵槍
【射擊運動】
【3000元】
手槍、步槍
子彈5元
【2000元】
飛靶槍
子彈2元
【1000元】
空氣步槍、空氣手槍
:forbidden:彈藥為「鉛彈」不收購
【空氣鎗】
【1000元】
空氣步槍、空氣手槍
:forbidden:彈藥為「鉛彈」不收購
【其他槍砲】
【3000元】
可發射金屬或子彈+殺傷力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管理辦法
114.3.13
訂定依據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6-1 Ⅰ、§20-3 Ⅴ
:red_cross:【不適用】本辦法 :red_cross:
:red_cross: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漁槍,主要組成零件、彈藥 :red_cross:
誰可以申請?
【槍砲、彈藥】
機關、學校
人民、團體、廠商
【刀械】
:red_cross:沒有機關、學校 :red_cross:
人民、團體、廠商
【購置魚槍】
數量
【2枝】1人
不得購置
1、未成年
2、徒刑確定
3、監護輔助未撤銷
規定
執照隨身
戶籍異動
【翌日】【1個月內】
【前、後派出所】轉【警察局】
:red_flag:【槍砲彈藥】
§4 Ⅰ(1)(2)
許可單位
:warning:【中央主管機關】
:warning:得委任【警政署】
許可內容
:check:購置使用
製造、販賣、運輸
轉讓、出租、出借
持有、寄藏、陳列
:red_flag:【刀械】
§4 Ⅰ(3)
許可單位
:warning:【縣市主管機關】
:warning:得委任【警察局】
許可內容
:green_cross:沒有購置使用 :green_cross:
製造、販賣、運輸
轉讓、出租、出借
持有、:green_cross:沒有寄藏、陳列 :green_cross:
【特別單位】
§4-§7
哪些單位?
1、政府機關依法配用
2、學術研究
3、學校軍訓
4、動保機關構
申請
單位
【中央主管機關】
事項
:check:購置使用 :check:
運輸
:green_cross:沒有製造、販賣 :green_cross:
轉讓、出租、出借
持有、寄藏、陳列
轉讓異動
許可【翌日】【7日內】
向原發照【警察局】辦理
槍砲彈藥刀械6
§ 20-1
【模擬槍】
§20-1 Ⅲ
製造、運輸、販賣
1年-7年、700萬元以下
§20-1 Ⅳ
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意圖販賣而陳列
1年以下、20萬元以下
§20-1 Ⅴ
改造供發射金屬或子彈+未具殺傷力
3年以下、30萬元
§20-2
【模擬槍組成零件】
§20-2 Ⅰ
製造、販賣、運輸
100萬-1000萬
【罰鍰】 :!!:
重大
停業、歇業
§20-2 Ⅱ
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意圖販賣而陳列
20萬-50萬
【罰鍰】 :!!:
重大
停業、歇業
§20-2 Ⅲ
不問何人
【沒入】:!!:
§ 20-1
【模擬槍】
定義
似真槍外型、構造、材質、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
足以改造成具殺傷力
+
【不罰】
公告查禁【6個月】內,向警察機關報備
§20-3
查察槍砲、彈藥、模擬槍場所
§20-3 Ⅰ
警察得進入+詢問必要資料
§20-3 Ⅳ
規避檢查、拒絕詢問、提供資料
20萬-50萬
【罰鍰】 :!!:
按【次】處罰
強制檢查
§ 22
檢舉獎金辦法
:warning:【行政院】
槍砲彈藥刀械3
§12
【子彈】
§12 Ⅰ
製造、販賣、運輸
1年-7年、5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2 Ⅱ
轉讓、出租、出借
6月-5年、3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2 Ⅲ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
3年-10年、7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2 Ⅳ
持有、寄藏、意圖販賣而陳列
5年以下、300萬元以下
§12 Ⅴ
Ⅰ、Ⅱ、Ⅲ未遂犯
§13
【槍砲爆裂物組成零件】
§13 Ⅰ
製造、販賣、運輸
3年-10年、7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3 Ⅱ
轉讓、出租、出借
1年-7年、5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3 Ⅲ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
5年以上、10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3 Ⅳ
持有、寄藏、意圖販賣而陳列
6月-5年、300萬以下
§13 Ⅴ
Ⅰ、Ⅱ、 Ⅲ未遂犯
§13-1
【子彈組成零件】
§13-1 Ⅰ
製造、運輸、販賣
6月-5年、3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 13-1Ⅱ
轉讓、出租、出借
3年以下、2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3-1 Ⅲ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
1年-7年、5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3-1 Ⅳ
持有、寄藏、意圖供販賣而陳列
1年以下、100萬元以下
情節輕微
【得】免除
§13-1 Ⅴ
Ⅰ、Ⅱ、Ⅲ未遂犯
§9-1
【在公共場所或對公共場所開槍射擊】
§9-1 Ⅰ
持§7 Ⅰ槍砲
7年以上、1500萬元以下
§9-1 Ⅱ
持§8 Ⅰ或§9 Ⅰ槍砲
5年-12年、1000萬元以下
§9-1 Ⅱ但書
原住民祭儀文化例外 :!!:
§9-1 Ⅲ
情節輕微
【得】減輕
【刀械篇】
槍砲彈藥及刀械收購價格標準
93.11.30
【200元】
武士刀
十字弓
【100元】
其他管制刀械
【2元】
其他爆裂物、炸彈
折價給付參考
新、舊
堪用程度
功能
槍砲彈藥刀械2
§7
制式、非制式火炮、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
§7 Ⅰ
製造、販賣、運輸
無期、7年以上、30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 7Ⅱ
轉讓、出租、出借
無期、5年以上、10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7 Ⅲ
意圖使自己或他人犯罪
死刑、無期、5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7 Ⅴ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非法持有公務之人持有
加重1/2
§7 Ⅵ
Ⅰ、Ⅱ、Ⅲ未遂犯
§7 Ⅳ
持有、寄藏、意圖販賣而陳列
5年以上、1000萬元以下
§8
制式、非制式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4 Ⅰ(1)槍砲
§8 Ⅰ
製造、販賣、運輸
無期、5年以上、10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8 Ⅱ
轉讓、出租、出借
5年以上、10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8 Ⅲ
意圖使自己或他人犯罪
無期、7年以上、10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8 Ⅳ
持有、寄藏、意圖販賣而陳列
3年-10年、700萬元以下
§8 Ⅴ
Ⅰ、Ⅱ、Ⅲ未遂犯
§8 Ⅵ
空氣槍+輕微
【得】減輕
§9
制式、非制式【魚槍】
§9 Ⅰ
製造、販賣、轉讓、出租、出借
1年以下、拘役、50萬元以下
未遂犯
§9 Ⅱ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
2年以下、拘役、1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9 Ⅲ
持有、寄藏、意圖販賣而陳列
6月以下、拘役、50萬元以下
§9 Ⅳ
Ⅰ、Ⅱ未遂犯
:red_cross:【運輸】魚槍沒有處罰 :red_cross:
槍砲彈藥刀械5
§ 16
【公職】加重【1/3】
公務員或公職選舉人
明知+包庇
【§ 7】【§ 8】【§ 12】(槍砲彈藥)
§ 18
【加重或減免】
【得】減輕或免除
1、自首+報繳
2、移轉+供述+查獲
3、「偵」或「審」自白+供述+查獲或防止重大治安
加重【1/3】
拒絕供述或供述不實
【應】免除
公告期間自首
§20
原住民自製【獵槍】【獵槍組成零件、彈藥】【漁槍】
:<3:『供生活工具用』 :<3:
§20 Ⅰ
製造、運輸、持有
2千-2萬
【罰鍰】 :!!:
§20 Ⅱ
【原住民間】【漁民間】販賣、轉讓、出租、出借、寄藏
2千-2萬
【罰鍰】 :!!:
§20 Ⅲ
管理辦法
【中央內政部】+【中央原住民機關】+【國防部】
槍砲彈藥魚槍
各項程序
購置後【查驗給照】
向【警察局】
【1個月內】給照
購置【翌日】【7日內】
撤銷廢止許可【收購收繳】
撤銷廢止【翌日】【15日內】
向【縣市政府】收購收繳
槍砲彈藥【遺失】報繳【執照】
向【警察局】報繳
廠商銷售許可
營業項目
槍砲彈藥輸出入
製造外銷主要組成零件
製造魚槍內銷、外銷
槍枝保養
向誰申請?
【中央主管機關】
負責人資格限制
1-監護輔助
2-社維法迷幻2次以上裁定
3-特定犯罪
毒品、人口販運、組織、詐欺
妨害性自主
強盜、搶奪
殺人、重傷害
許可證
印製
【中央主管機關】
補發
【警察局】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4
§14
【刀械】
§14 Ⅰ
製造、販賣、運輸
3年以下、1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4 Ⅱ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
6月-5年、300萬元以下
未遂犯
§14 Ⅲ
持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
1年以下、拘役、50萬元以下
§14 Ⅳ
Ⅰ、Ⅱ未遂犯
:red_cross:沒有處罰【轉讓】【出借】【出租】 :red_cross:
:red_cross:沒有處罰【寄藏】 :red_cross:
§ 15
【攜帶】刀械
1、夜間
2、車站、阜頭、航空站、公共場所
3、結夥
2年以下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管理辦法
114.3.13
銷毀
執行
【警政署機械修理】
費用
【警政署】編列預算
銷毀什麼?
收購收繳
槍砲彈藥
刀械
重新申請許可
【翌日】【3個月內】
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113.1.3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管理辦法
114.3.13
訂定依據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6-1 Ⅰ、§20-3 Ⅴ
槍砲彈藥及刀械收購價格標準
93.11.30
訂定依據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5-2 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