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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新修, 不得為那些不動產銷售或交易行為, 私法人購買住宅, 預售屋買賣契約得否轉售第三人, 購屋預約單得否轉售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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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定義及銷售預售屋之規範及違規處罰
違反規範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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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上開第二款
未依限申報登錄資訊、申報登錄價格、交易面積或解除買賣契約資訊不實,由直主機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經處罰二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其含建物者,按戶(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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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預售屋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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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單規範
銷售預售屋、新建成屋,向買受人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額,應以書面契據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訂買賣契約之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
前項書面契據買受人不得轉售與第三人。銷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受人將該書面契據轉售與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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