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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1訴訟程序(六):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 - Coggle Diagram
CH11訴訟程序(六):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
訴之撤回
程序事項
效力
視同自始未起訴
再行起訴之禁止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失其私法上效力
性質
屬原告處分權主義第三層面之内涵
屬判決外終結訴訟之方式
屬與效性訴訟行為
訴訟上和解
程序
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得命當事人到場
須作成和解筆錄
法院和解方案之提出
要件
實體要件
程序要件
效力
和解不成立
和解成立
執行力
形成力
既判力
性質
兩行為併存說
兩行為競合說(兩性說)
區別實益
救濟:繼續審判之請求
繼續審判事由
其他
解決紛爭&平衡當事人實體程序利益&強化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專題 - S上和解之綜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