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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 - Coggle Diagram
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
員警執行勤務攔查車輛,或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車輛進行攔查,應同時目視觀察車內有無疑似毒品、施用毒品器具,及疑似施用毒品之跡象
車內是否發現疑似毒品或施用毒品器具
是
1.以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逮捕
2.帶返駐地製作警詢筆錄
3.採集尿液 (對於否認犯行之犯罪嫌疑人亦應採集尿液送驗)
否
經詳為蒐證,車輛有無行駛不穩,駕駛人未酒 後駕車,卻有疑似施用毒品後徵狀之情形
是
探詢駕駛人是否於駕車前施用毒品
是
1.以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逮捕
2.製作警詢筆錄、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
3.採集尿液
否
是否願意接受尿液採驗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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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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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探詢駕駛人是否於駕車前施用毒品
是
否
是否表明自願接受尿液採驗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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