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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犯罪理論/相互作用理論 /少年非行互動理論 (生活週期觀點) - Coggle Diagram
互動犯罪理論/相互作用理論
/少年非行互動理論
(生活週期觀點)
理論內涵
當代犯罪學理論之缺失
1.
單向作用:
當代的犯罪理論對於犯罪的詮釋是單向因果關係,認為都是因為
早期的因素影響後期的因素
,缺乏動態描述
2.
短時間性:
大多數的理論都
侷限在某一個時間點
來探討,未能解釋少年犯罪的過程,從開始、發展到終止之呈現。
3.
靜止不變性:
現有的理論未能將少年犯罪發展與社會結構中的角色相連結
相互作用
犯罪行為的發生是個人與傳統社會連結變弱,並且在犯罪互動團體中增強學習而來,
這些連結與學習變項和犯罪行為發生交互作用
六個連結
(1) 附著於父母
(2) 致力於學業
(3) 對於傳統價值的信念
(4) 接觸犯罪同儕
(5) 接受非行價值觀
(6) 參與犯罪行為
犯罪會隨著個人的生活週期(成長過程)而有不同的變化,亦會隨著年齡不同而有差異的呈現。
(1) 少年早期:父母與家庭是促使少年和傳統社會連結的重要因素。
(2) 少年中期:朋友、學校、少年次級文化成為影響少年的重要變項。
(3) 成年期:傳統活動與家庭的奉獻,對於個人和社會連結更具影響力
傳統社會連結
與傳統社會連結削弱會增加少年犯罪的可能,這些連結包括:與父母的附著程度、對學習的奉獻、對傳統價值之信仰
少年犯罪團體的增強學習
在少年犯罪團體中,
接觸了非行少年同儕、少年偏差行為價值觀
,此二變項與犯罪行為形成交互影響,而導致犯罪行為之發生
代表學者
宋貝利(Thornberry)
結論
少年與家庭、學校連結之削弱導致犯罪行為,少年犯罪亦削弱了與家庭和學校的聯結,這些變項彼此是交互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