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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思考型態, 理性抉擇理論 - Coggle Diagram
犯罪人思考型態
八類
自我安慰
犯罪者企圖把自己從事犯罪行為的責任,歸咎到外在環境的不公平與不適當條件,如:大家都在飆車我只是跟著大家而已
切除斬斷
犯罪者常用各種方法,來消除阻礙從事犯罪行為的制止力,如:藉由酒精、藥物來增加膽量
自恃特權
犯罪者具有兒童時期的自我中心思想,認為自己比較優越、聰明,可以操控他人、掠奪他人的財物
權力取向
犯罪者對這個世界採取簡單的二分法觀點,將人區分成強與弱兩類,然後運用此原則去面對所遇到的人事物
虛情假意
犯罪者的行為可能與原本的正面形象相矛盾,因此必須尋求調和之道,以消除矛盾,如:沉溺於文學、藝術、音樂創作,但出獄後放縱的行為會再次出現
過度樂觀
犯罪者對於自己與從事犯罪行為的後果判斷過度樂觀,如:認為犯罪不會被抓到
認知怠惰
犯罪者最初在從事犯罪行為時,會審慎評估成功的機率,但時間一久變的懶散,不去周延思考
半途而廢
犯罪者常忽略長遠目標,而去追求力集滿足的機會,對於自己立下的目標,往往缺乏恆心、毅力而無法實現
代表學者
瓦特斯(Walters)
理性抉擇理論
理論內涵
定義
:犯罪行為的發生,是犯罪者考量個人因素和情境因素後所做的決定
理論基礎:
源自貝加利亞和邊沁的「功利主義」,犯罪是經過成本效益分析後所做的行為
犯罪性(Criminality)之構成因素
經濟的機會
當個人相信犯罪之所得很多、成本很低,犯罪之可能性即大增
學習與經驗
職業犯罪者從經驗中學習到何時應把握機會、何時應小心,當其發現犯罪風險大於犯罪利潤時,他們可能會重新選擇
犯罪技巧的知識
犯罪者若有犯罪之知識與技術,便可逃避犯罪偵查,增加犯罪的成功率
進行犯罪行為(Crime)之考量因素
犯罪型態的選擇
犯罪型態的選擇依犯罪者之特性與需求而異,如:犯罪者有開鎖的專長,便可能選擇入室行竊
時間地點的選擇
犯罪者在從事犯罪行為,常對時間與地點加以評估,如:銀行搶案常發生在5、6點銀行清點現鈔時間
標的物的選擇
犯罪者多數瞭解目標物的弱點與防衛條件,在評估後選擇合適的目標物犯案,如:老人、小孩、婦女因較具脆弱性,而容易遭受攻擊
興起原因:
實證學派無法有效控制犯罪
犯罪預防
針對一般大眾
情境犯罪預防、一般威嚇
針對犯罪者
特別威嚇、長期監禁
代表學者
康尼斯(Cornish)及克拉克(Clar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