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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選才小論文 - Coggle Diagram
特殊選才小論文
過去入學制度
(1)過去學制介紹
自 91 學年度起,將大學聯考制度改變為考招分離的多元入學方案,包括「繁星推薦」、「個人申請」及「考試入學」。(駱明慶,2018)雖然前述方案相較過去的聯考制度,似乎提供多元的入學管道,但實際上仍難以跳脫智育至上的限制。
劉正與紀金山(2006,1)在其針對多元入學之研究中提到,「多元入學」的「多元」意指:「公平認知的多元、入學方式的多元、評量尺度的多元、招生對象的多元、自主彈性的多元。」雖然多元入學之立意良善,看似學子們有越來越多不同進入大學的管道選項,但事實上「個人申請」與「考試分發」皆仍與學測和指考成績成正相關(駱明慶,2018),而如繁星之「學校推薦」,亦相當注重學生之在校成績。
臺灣自1954年對大學升學管道建置制度後,歷經「創立期」、「規 劃期」、「新制期」到現在的「多元期」(丘愛鈴,1998),至今朝向開放並考量學生性向、能力與與趣之設計。
(2)當時的改變以及為何改變
明顯特殊才能偏向和不同學習經歷者,所提供的入學機會仍然不足,高等教育機會不均等的問題依舊存在(林文蘭,2018:唐傳義、鄭曉芬,2019;劉源俊,1997)。
藉此制度提供無法透過學測或考試門檻、或入學機會相對不利但卻具備特殊優良才能的學生,有更多機會得以進入大學接受教育(林文蘭,2018;教育部,2021)
不同的培育人才方向造就各國優勢實力,因此大學的遴選機制與入學管道對國家發展與競爭力相當重要(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12)。
(3)當時「制度」被評價的狀況
大學聯招最為人詬病的是「一試定終身」所導致學生龐大的升學壓力及對教育機會公平性的懷疑(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12)。
促進大學入學制度的完善,教育部於1989年設置「中華民國大學入學考 試中心」研究改善方式,並將其建議寫在「我國大學入學制度改革建議 書——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報告中。這份研究指出,若將聯合招生考試 作為升學唯一管道,其缺失包括造成高中教育只偏重學科、迫使學生拘 泥於考試分數而忽略生活教育,且考試所要求的制式作答削弱了學生對 於資料蒐集、分析思考與創造力的培養(劉源俊,1998)。
現在的制度
(4)特殊選才
「特殊選才」於2017年 被教育部認可為正式大學入學管道之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7)
2004年確立「甄選入學」與「考試分發入 學」兩大管道、2007年新增縮短城鄉差距之「繁星計畫」(2011年修改 為「繁星推薦」)(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12)。
大學入學人才甄選從只注重智育表現到現在兼顧學生興趣、性向、特殊才 能與各方面表現(簡茂發、洪冬桂,2009),形成現有多元入學方案分 為「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大學個人申請入學」與「大學考試入學」 三大途徑(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2019a)
根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2019b)針對「特殊選才」(單獨招生)的說明:為改善現行多元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利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學生。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以招收不同教育資歷之學生。
(5)特殊選才的歷史和標準
在校內教職員與學生「特殊選才」之招生精神, 並與「特殊選才」學生增加互動後,自然能夠破除大眾認為「特殊選才 = 全才」的偏見,並跨越以成績為唯一標準的學習評鑑之刻板印象。
讓不同背景的學生一同學習、思考,避免因同質性太高而產生思考或思想上的侷限。(國立清華大學學習評鑑中心,2018)
為達此目的,學校可能過度美化學生特殊表現的學習履歷等,導致資料呈現並不能符應學生真實表現的情形。例如法律學系和外國語文學系的特殊選才僅採取書面(資料)的審查方式,對於需要優勢口語或邏輯思維表達能力的特殊法律或語言專才,此種審查方式是否充足,實值得進一步討論。此一作法亦可能會使書面資料準備弱勢之特殊人才成為遺珠之憾(顏聖紘,2018)。
(6)特殊選才生的入學狀況
根據參與觀察和訪談資料,「特殊選才」學生之共通問題可分為
認同感」、「學習適應」與「專才提升」三方面。
吐故納新一大學如何因應「特殊選才」學生之學習、適應與支援
學習適應
p.51
「適應大學授課形式與內容」、 「時間管理」、「對未來分流科系選擇茫然」以及「不分系與未來分流 科系認同感之困惑」四大主題
「特殊選才」學生在學習適應上的需求都已有可提供協助的方案,但實際上「特殊選才」學生的使用率卻不高,因為不清楚學校的課業輔導方案與時間 無法配合;後者可能因學生需兼顧上課與課外專才練習而無法切合
專才提升
有些同學亦會選 擇縮短參與活動的時間以求在課業上有更多的學習;藝能同學最困擾的問題在於時間上無法平衡練習、比賽和課業,如遇國際比賽則動輒一至二週無法上課,因此若以學期成績來看,此類學生因時間不足而於學習表現較為弱勢(國立清華大學學習評鑑中心,2018)
認同感
有一件事情其實滿困擾我的,像我未來打算分流進E系、現在也跟 著他們修課,但是我能感覺到我不是那個班級裡面的人、想主動跟 他們聊天也聊不太起來,幸好分組時候還有些外系的人可以一起。 (受訪者3-5)
Pittman與Richmond(2008)針對剛進入大學之學生適應的研究指 出,學生在校內的歸屬感能夠協助學生強化其自我認知,並降低內在問 題行為,提高學生入學適應的狀況。
實驗教育學生
(7)實驗教育是什麼
清末,世界開始出現實驗學校,如:遊戲學校、兒童學校與有機學校等。1896年,杜威在芝加哥大學的實驗學校,將心理實驗室研究轉化為教學實踐(Sawyer& Brooks, 2018)。
民國後,西元1920 年代崛起於英國尼爾的夏山學校,1960年
代的自由學校、開放學校及 1970 年代盛行的反文化學校(counterculture school)(鄭世仁,2000),這些實驗學校為顛覆傳統公立教育而設。
家長選擇權指家長為其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內,自由選擇符合性向、興趣及 需要教育的基本權利。1948 年 12 月 10 日在巴黎議決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第 26 條 第三項:父母對其子女所應接受的教育,有優先選擇權。(Liu, 2000)
實驗學校種類: 蒙特梭利、華德福、生態教育、民主學校、探索體驗學校、原住民學校、國際教育 、其他
依據教育部之統計,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人數近十年來,從1,651 人增加至 21,703人,實驗教育 學校之數量也從 11間增長至114 間(教育部統計處,2021),顯示出實驗教育在 整個教育環境中逐年的增長。極為繁多的種類,以及不同的教育訴求與經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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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實驗教育學生的升學困境
以現行的師資培育制度而言,較無法培育出符合實驗教育教師需求之教師。 首先是師資生之篩選方式,考試與成績依然佔據很大的影響,從而導致師資生雖 然擁有較高的應試能力,卻也排除了需多具備教育熱忱的學生,導致最終考進來的師資生素質比較整齊、同質、單一,傾向追求穩定的職業與薪水(詹志禹, 2019)
實驗教育教師之個人特質,亦是實驗教育 需要考量的。與體制內教育相比,實驗教育普遍缺乏資源,不論是經費、教材、 課程、教具、研習師資上,很多時候需要仰賴教師個人的嘗試與努力,換而言之, 實驗教育相當講求教師個人之專業發展,而教師個人之態度、成長心態、甚至自 身之學習經驗,皆會對實驗教育教師之專業發展產生影響(Krauss & Guat, 2008; Zholdasbekov, Lekerova, Sihynbaeva, Zholdasbekova, & Duisekovna, 2014)
實驗教育數量
https://stats.moe.gov.tw/files/analysis/112professional.pdf
(8)特殊選才與實驗教育關係
108年5月2日實地訪查臺東均一實驗高級中學, 該校表示實驗學校學生升學進路未獲重視,愈來 愈多的大學,注意到國內實驗教育的發展,也發 現某些實驗教育的辦學方向,符合大學科系的發 展,有意針對實驗教育學生進行特殊選才,這對 於辦理實驗教育是一大鼓勵,然最後仍受限於基 於公平公正原則而遭到否決。在眾多大學入學管 道中,特殊選才比項 升學管道,最符合實驗教育 學生的需求。特殊選才不是以學測成績做錄取標 準,而是要發掘不同領域但具特殊才能或特殊優 良行為的學生,提供學生以書面審查、口試等方 式進入大學。特殊選才的名額雖然逐年增加但仍 非常有限,建請給予大學端更多的選才空間。
臺北市學學實驗教育機構表示,實驗教育課程架構與國定課綱迥異,國內大學升學不易。
兹以學習內容與國民教育課程綱要所定之迥異,以及尚無資訊平臺向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類型執行單位提供學生學習資訊(包括競賽、教學活動、升學管道⋯⋯等),以至於學生無論升學國內、外學校,於相關資訊收集、學位學分承認、升學條件採計等事項上,均因資訊來源不足或制度扦格而有礙難之虞。
學分問題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6條第1 項第3款 規定:學生不適應實驗教育,並提出轉學需求時, 學校應予以協助』同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學 校接受前項第3款高級中等以上實驗教育學生轉 入時,應考量其特殊性,就原於實驗教育修習之 學分,依相關規定從寬予以採認抵免。
僅有少數地方政府辦理實驗教育學生升學進路說明會或媒合大學與實驗教育學生,例如臺中市政府。
課程問題
本案赴各縣市實地訪查發現,實驗教育之學生展能 成果多元,教學方法、課程教材、活動設計等均能 結合在地資源形成學校特色,據教育部說明,特色 學校若不具特定教育理念,或缺乏環環相扣的系統思維,或未能規劃整合性的實踐方式與過程,則不 屬於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由此可知,特色學校的推動仍基 於國教課綱深化校本課程,而發展特色學校的功能, 在於能夠展現學校特色,而實驗教育雖得排除適用 國教課綱規定,惟教育部並未否定學校特色存在於 實驗教育學校的現象及其關聯性。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VQuVz_hdcCm0xyHWJUv50-1KWBUtMH6ZGXbcglurPSY/edit#gid=0
大學教育的意義
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176568/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