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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的制度 - Coggle Diagram
學校教育的制度
主要國家的制度
美國
小學:各地區學制不同→入學、畢業年齡不同
中間學校:分組教學、新式教學
高中:綜高、高職、專門高中(藝術、體育、數理等資賦優異學校)
高等教育:社區學院、學院(包含大學與研究所)
英國
初等
公立
幼兒學校→初級學校
私立
預備前學校→預備學校
中學:綜合中學,取代文法中學+技術中學+現代中學
高等教育
公立高等大學(多科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自治大學(古典大學、近代大學、新大學、開放大學)
德國
初等:基礎學校
中學:一般學生→國民中學;中等智能者→實科中學;才賦優異者→完全中學
高等教育:大學(綜合性、工科、專業性大學)、高等師範大學、
、神學院、高等藝術大學、高等專科學校、綜合高等學校、職業學院
法國
小學:預備級課程→初級課程→中級課程
初中:觀察階段→方向指導階段
高中:普通高中、技術高中
高等教育:大學、大學校、短期技術學院、科學文化教育大機構
日本
小學:義務教育
中學:中學校→高等學校
高等教育:大學、研究生院、短期大學、高等專科學校
終身:廣播大學
俄羅斯
普通教育:小學→不完全中學/中學
職業教育:初等(職業技術)→中等(中等專業)→高等(大學本科)→高校後(研究所)
中等專業教育
高等教育:不完全高等教育、基礎高等教育、基礎後高等教育
中國
義務教育(小學、初中):全日制小學/普通中學、九年一貫至學校、初級職業學校、各種形式的簡易小學和教學點、盲童/聾啞/弱智兒童輔讀學校、工讀學校
高級中學:包含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
高等教育:專科(高等專科學校、短期職業大學)、本科(綜合性大學、專門院校)、研究生(碩班、博班)
學校制度的發展趨勢
建立彈性學制
放寬入學年齡與資格
可透過除"在校內"的方式取得學位文憑
確立職教地位
避免過早分化
提供學生性向試探的機會
改進高教入學
以利各校取才
使高等教育學府功能定位明確
鞏固特教學致
保障教育機會均等
延長義教年限
提高人力素質
重視終身學習
統整正規教育、非正規教育以及非正式教育
增進學習機會、提升國民素質
我國學校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始於清末
民國元年
壬子學制
民國11年
新學制(參考美國單軌制、修業年限6年)
民國57年
九年國民義務教育
基本概念
意義
簡稱學制
一個國家規定各級各類學校上下銜接、左右連貫的關係
銜接學校的性質、任務、入學條件、學習年限
各類型
學前(托兒所、幼稚園)
初等(國小)
中等(國中、高中、高職)
高等(專科、一般大學、科大、師大、技校)
終身(成人識字班、補習學校、社區/松年/長青大學)
制定的原則
學生身心發展
社會發展需要
教育機會均等
終身教育理念
便於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