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庭中的親屬關係

姻親

血親

自然血親

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

法定血親

又稱擬制血親

經由法律程序向法院聲請收養而產生的血親關係

有直接關係的血親

例如:爸爸

無直接關係的血親

例如:兄弟姊妹

姻親的互稱

經由婚姻而產生的特殊血親

姊妹的配偶互稱

兄弟的配偶互稱

妯娌

連襟

姻親關係

配偶的血親

例如:婆婆

可延伸至3-3家庭的型態

姻親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

例如:連襟

可延伸至3-1家庭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