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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病人, 屏東地院在審理此案後,認為楊男對超商女店員行兇事證明確,依重傷未遂判他4年徒刑;另外,砍傷范婦一案,法官認為楊男並未攻擊致命部位,因此依…
司法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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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報案例分享與討論
1.桃園市「弒母斷頭」案,梁姓男子3年前砍殺母親37刀致死,剁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丟至社區1樓中庭,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高院以梁犯案時因吸毒致欠缺辨識能力,逆轉改判無罪,引發社會爭論,最高法院火速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年7月再次改判無期徒刑;梁與檢方均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確定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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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姓律師去年初喝酒醉,倒在超商走道上呼呼大睡,警員獲報到場搖醒他,他突然起身攻擊警察還不斷飆罵3字經,被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後,台北地院一審以泥醉不復記憶等理由判無罪,引起基層警員譁然,日前高院二審發現,陳有多次酒醉鬧事紀錄,應知控制酒量,身為律師卻「知法犯法玩法」,罵人部分判罰金3千元,襲警部分仍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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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治療的結論與想法
司法病人治療方式有很多種,會依照每個病人的狀況做個別的治療方式,像是毒癮的病人可以參與戒毒門診治療及美沙冬治療,在302病房裡就有少數司法病人,目前台灣沒有司法精神病院,常將這些病犯放置在監所,或者直接與一般病犯同處於一般病房內,沒有任何特殊的醫療處遇與評估計畫來治療並預防病犯再次犯罪,但未來會有,我覺得設立司法醫院能提供完整的精神醫療團隊評估以及設計完善的處遇計畫來幫忙這些病犯。
在文獻中研究的成效
以本院出院半年期的追蹤而言,自本院監護處分出院的患者,有 48.9%可規律回本院門診接受藥物與社會心理治療;17.8%考量到本院的距離、病識感、藥物順從性以及家屬的照護負荷,轉介居家治療施打長效針劑、8.9%仍願意續留本院復健病房繼續進行復健治療;13.3%轉介至康復之家、護理之家,亦能持續接受精神科 治療;4.4%的個案轉介至其他院所接受治療。僅有6.7%的個案出院後拒絕接受追蹤而失聯。監護處分的患者,在監護處分結束後半年,仍有 93.3%留在醫療 系統內規律接受精神科的治療,對照其在執行監護處分前的狀態,可以看到患者明顯在治療順從性上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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