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誰來訂?
受理提議-後續
定義
擬定法規命令要做的事
150
159
行政機關、人民提議
聽證會
公告
上級核定
政府公報
新聞紙
無效的原因
牴觸上位
無授權限制
未核准
行政規則要下達
CF
開始行政程序
行政規則
種類
何者可以由行政規則訂定(除下列以外
限制
解釋性
裁量性
組織、作業性行政規則
法律保留原則
正當性審查
不得侵害立法權
有學說表示不用送立法院審查
違法由大法官宣告違憲
法院個案拒絕不適用
J443
規定須由法律、法律授權之法律、命令
對人民的限制
技術性細節性的"次要"事項
行政機關為求統一、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