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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管理維護計畫Q&A /古物的保存與管理 /古物展覽與維護修復 /古物防災與安全 /活化再利用 - Coggle Diagram
古物管理維護計畫Q&A
/古物的保存與管理
/古物展覽與維護修復
/古物防災與安全
/活化再利用
古物的保存與管理
有關古物財產管理工作彼此都有關聯性,公有古物應登記為「珍貴動產」,將古物明確定位為「可移動資產」或「動產」。除依文資法專業保存管理外,也得受審計及財管部門監督保護,讓古物有多重保護。因此,古物之財產管理工作也應遵循《國有財產管理相關規定》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規定》之作業規範辦理。
「動產登記」係屬「公有」古物管理,需要依《審計法》、《國有財產法》 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相關法規辦理。
/動產登記作業
/珍貴動產表件
/財產異動
/古物清冊建立
/古物的查驗
財產異動
古物財產因取得、保管、使用、增減值、報損及報廢等管理情形變動時,保管單位應依核定公文書或憑證資料,填造古物的登記憑證,俾利辦理財產產籍及異動登記之依據,相關登記憑證包括財產增加單、財產移動單、財產增減值單及財產減損單等,相關資訊可參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附件下載。
(一) 公有古物贈與、交換、移撥前,應確認接收的保管機關(構)具備 保存維護古物的能力。除了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陳報主管機關核 准外,建議事先通知文化資產主管機關。
(二) 公有古物贈與、交換、移撥後,由接收的保管機關(構)檢具古物 清冊及管理維護相關資料,報文化資產主管機關辦理古物清冊資料變更。
(三) 公有古物應不贈與外國政府或其人民,以避免後續爭議。
古物清冊建立
檢視登錄作業是為建置古物清冊之古物尺寸、材質、作者、年代、形制、特徵等基本資料及保存現況,對古物本體直接接觸之測量、拍照、檢視與記錄過程,應先整理清潔,並移除雜物,除直接目測外,各種倍數的放大鏡或顯微鏡與燈光都可用來協助檢視登錄作業,相關作業內容可以透過文字與影像記錄,也可以使用表格勾選,再以文字描述重點。
物基本資料表格內容部分項目之名詞如下:
/古物名稱
/主管機關
/保管機關(構)-財產管理人
/保管機關(構)-古物管理人
/典藏&財產編號
/古物數量
/古物年代
/古物尺寸
/古物材質
/古物圖片
典藏&財產編號
依據材質類別、級別、登錄日期、登錄序號等排列的序號,例如:保管單位代號+古物類別(如:綜合評估材質與劣化狀況)+入庫年份(同一如:民國年)+流水號(可依館內典藏類型編號)。將同步於財產管理清冊或系統增設財產或典藏編號欄位。
古物數量
以古物最小單位「件」計算,若同一案指定古物有多件者,以「組」為單位,並請進一步填列「多組件或附屬古物清單」。
保管機關(構)-古物管理人
依古物管理編目表之保管機關(構)/古物管理人內容填寫。
古物年代
古物製成年代,建議以西元紀年為主,輔以政治朝代、年代標示。
保管機關(構)-財產管理人
公有古物以財產卡為原則,若為機關單位,如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研究機構等,則以典藏系統及藏品登錄卡或編目卡為主;私有古物則為財產所有權人。
古物尺寸
以公分(cm)為主要單位,若不規則狀,則須測量其最大之長、寬、深(高)為尺寸。
主管機關
依古物指定公告內容之指定機關名稱填寫,常見之中央主管機關為文化部、地方主管機關為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臺南市一般古物之主管機關為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古物材質
以描述主要材質為主,如無法判斷材質分類則以主材料為描述,若有第二材質且其具有特殊或屬於結構重要性等特質,或已有檢測、調查研究資料,即可將其描述以建置更完整資料。材質描述案例如:重要古物「嘉義城隍神轎」之主要材質為:架構材─赤皮(殼斗科櫟屬),雕刻材─狗骨仔(茜草科狗骨仔屬),轎頂有紅銅薄片、貝類、黃銅釘等。
古物名稱
依指定公告之完整名稱
古物圖片
顯示古物個面向圖片,以及特殊部分(特徵、損壞處)每張圖片皆務必條列出圖片說明。
珍貴動產表件
由於中央主管機關沒有明定的標準格式,古物保管單位亦可自行設計,而使用的備查簿規定須記載相關資訊,主要目的是供後續檢核及查考之用,同時在基本欄位上與古物清冊所列應相符,故可以與古物清冊整合成同一清冊,加入財產分類及財產編號等欄位資料顯示即可。
古物的查驗
古物查驗是古物清冊建立後,追蹤與掌握古物情況的重要工作。查驗目的在於掌握古物的保存狀況與管理情形,確認古物保存狀況、存放位置、有無竊損,並查核古物清冊資料之正確性。古物查驗可與財產、典藏品盤點整合作業。查驗與盤點整併可同時進行,此時可以整合古物清冊與珍貴動產備查簿的必備欄位,並針對財產編號與古物典藏編號比對核實。有關查驗項目,包括時間間隔、查驗方式、查驗場所、查驗項目、查驗人員責任與分工、查驗紀錄與管理等六項,針對不同材質的古物,應該建立專屬的方法。
動產登記作業
當公有文物經指定為古物後,尚未登記公有財產者,應依《國有財產法》第 21 條 4 就古物財產分類、編號、製卡及登帳。
/設置財產卡
/財產分類及數量編號
/財產價值
財產分類及數量編號
古物分類應由財產管理單位依財產類別及會計科目,給予分類編號與數量編號。
財產價值
古物財產價值是財產管理之重要項目,且古物可能會因展覽、搬遷或委外修復等需要辦理保險並訂定保險價格。建議辦理財產登記時就設定古物財產價值,若管理機關無法估價,則價值得為 0。
設置財產卡
財產卡以一物一卡為原則;多種財產組成或附有設備之財產,應以組成或主體之財產設卡,並將各個組成之財產及設備登入財產卡。
古物展覽與維護修復
展示是透過研究、設計與維護等專業共同合作的成果,一般來說會在展前經研究學者提出展示文案,並決定古物品項定案後,再交由設計單位規劃展示架構。透過古物在該環境下劣化狀況的辨識,提出相關的應變預防作為。
為降低古物展示損壞風險,在第一階段決定展品時即可加入古物展示維護流程,此時工作內容為檢視古物狀況,是評估古物展示的風險與其替代方案。其後的規劃過程中,亦需檢視展場環境、展櫃材質與古物固定方式,並從旁給予建議。一切就緒後,則支援 開展前的佈展工作。因之,維護作業可涵蓋展覽規劃前、後與佈展之保護事項。
/展場環境評估
/展示與保存環境維護項目
/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辦法
展示與保存環境維護項目
國內常見的古物現存的環境中,最常出現的保存狀況為表面積塵與鏽蝕,應規劃持續性定期巡查古物保存狀況,製作紀錄表,除降低環境或人為破壞之外,在損壞情況發生時亦能及時應對。在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與注意內容包括以下各項:
/環境清掃整理
/古物表面與周邊除塵
/古物檢視
/保存設施檢視
/古物保存環境基本資料表
古物檢視
檢視古物表面是否產生損壞或劣化,記錄狀況後,諮詢專業的保存維護團隊進行相關維護工作。
保存設施檢視
古物保存設施的狀況檢視,確認本體與其相關裝置如保全設施的電源、電路等皆正常運作。
古物表面與周邊除塵
移除古物表面與周圍積土。古物本體的除塵建議使用軟毛刷或吸塵器,避免刮傷保護塗層;若無難以清潔之髒污,應以乾式清潔為主,如需使用溶劑清潔,應先諮詢專業的保存維護團隊,確認溶劑的適用性。
古物保存環境基本資料表
本表提供管理單位記錄古物保存地點的周邊環境概況,包含環境溫濕度、光照、空氣、生物影響、人為影響、消防保全設施、微環境控制設施等概況紀錄。
環境清掃整理
減少環境中可能造成危害的因素,如定期修剪整理周邊植物與花圃,避免古物或相關保存設備遭蟲、蟻、爬行動物等生物築巢。
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辦法
保管單位須針對古物日常管理維護作業方式進行規劃,惟保管人須與縣市政府單位回報,經正式討論修改後決議。可依據工作事項將編列之經費預算規劃出。必要時,可增列但書:須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及本局推動古物保存政策之計畫(如世界記憶國家名錄計畫等)、具時效性、特殊性之案件、重大災害之緊急搶救保存計畫。
/管理人員編組及運作
/例行維護作業
管理人員編組及運作
現有古物保管人組織編排與團隊運作方式。若將人力配置與人員相關經歷描述出,將更具完整性,而各管理小組名單與職責,皆需要明列出。
/人員編組
/組織運作
人員編組
表中將古物日常管理維護成立一組別來執行,在組長與專管之下,實際執行分三小組,分別專責於環境、古物巡查與行政作業,其中紅線部分屬於古物遇到緊急危難狀況,巡查小組務必與行政單位回報,並持續向上呈報,由專管決策緊急處理方式。
組織運作
各人員工作分配與團隊合作內容,工作項目可參考圖表分配予各人員執行,表中共分為執行前兩個步驟,執行階段兩大部分為設備維護,以及古物本體的查驗,以及執行結果的完整紀錄、建檔與回報三步驟。
例行維護作業
保管單位對於古物管理維護作業上,有例行性及不定期上的作業項目及頻率,若能將職責細分項目徹底執行,對於古物的狀況會是較為良好的處理。
/古物位移與保護事項
/執行簡易清潔方式
執行簡易清潔方式
請將單位執行之古物清潔維護的方式條列出,需要依照各古物材質進行不同的作業方式調整,單位自行作業主要採乾式除塵作業為主,專家定期清潔或其他維護作業,將請專家至現地確認現況後評估並提出執行前計畫書,與古物主管機關回報與討論修改後,再實際執行。
/管理單位執行方式
/請專家協助之定期清潔或古物表面防護作業
/清潔執行頻率
/清潔執行紀錄
請專家協助之定期清潔或古物表面防護作業
若為完全戶外存放的古物,或是已劣化至較脆弱的古物,建議請專家評估定期執行清潔作業的頻率與方式。而若該古物有長期置放完全戶外空間,造成劣化狀況較多的,尤其環境變因屬於可以控制的範圍,建議請專家評估保護罩或其他環境改善建議,甚或是古物表面防護作業之可能性,以便能降低環境直接影響古物的狀況。
清潔執行頻率
至少每周或每月檢視古物外觀一次,每季建議都要細部檢視與進行古物清潔維護,惟基於保存環境與古物損壞現況皆有所不同,可依照古物個案調整頻率,如狀況較危險者,請將觀察與填寫紀錄表單的頻率提高。
管理單位執行方式:
A. 表面落塵定期清潔,採用乾式清潔以減少汙染堆積的危險。
B. 木質類古物建議工具:乾式軟式毛刷,採用撢除的手法,可順著木紋順序清潔。
C. 金屬類古物建議工具:乾式軟式毛刷,採用撢除的手法,若有必要時可使用海綿沾清水,濕式清潔附著物(如生物排遺),但務必盡快拭去水份。
D. 陶質與玉質類古物建議工具:乾式軟式毛刷,採用撢除的手法,以避免孔隙中有殘留毛,若有必要時可使用海綿沾清水,濕式清潔附著物(如生物排遺),但務必即刻按壓手法沾去髒污水份。
清潔執行紀錄
每次執行維護作業,皆務必進行拍照紀錄並彙整存檔。管理單位執行之環境與古物簡易清潔作業,可以以紀錄表如下進行彙整,惟若請專業團隊進行細節性清潔維護作業,需撰寫完整報告(包含作業流程、作業原理、作業方式、作業前中後皆留下紀錄,若有持續劣化狀況,亦可對於保存環境進行追蹤分析),以完整地紀錄古物保存作業的詳細歷史。
古物位移與保護事項
在古物維護作業過程,可能有位移古物的需求。因此,若要持拿古物,請務必視古物材質與狀況戴隔絕手套。主要需注意的是不能敲、被更堅硬的東西撞到或是壓到的狀況,因此持拿方式建議事項如下:
/持拿前注意事項
/移動盒裝古物注意事項
/人工搬運注意事項
/機具搬運注意事項
若採用盒裝,務必確認:
A. 盛裝物件須具備一定結構完整性、強韌度。
B. 盛裝盒內需有保護材包覆古物。
C. 抵達定點且平面穩定位置後,方可拆箱取出檢視。
採用人工搬運,務必確認:
A. 人員需確認古物重心之拿捏熟悉度再移動。
B. 提取高度盡量低。
C. 運動速率皆可須平穩進行。
D. 持拿人員的精神力與專注度。
E. 盡可能採用雙手共同搬運。
持拿前需確認:
A. 古物重量、重心。
B. 古物有無相對脆弱的結構或附件,過去是否有斷裂等結構損害的歷史痕跡。
C. 古物是適宜移動的狀態,不會因移動造成損壞、脫落與掉落等危險。
D. 移動路線通暢性。
採用機具搬運,務必確認:
A. 機具穩定性
B. 運作安全性
C. 可操作性
D. 操作運動速率需平穩進行
E. 操作機具人員的精神力與專注度
展場環境評估
展場溫度、濕度、光源、照度、汙染源與空間位置等因子都會直接影響展品保存。為了瞭解古物在展示環境可能面臨的風險,應評估展場的合適性。展示是活用古物的方式之一,與庫房蒐藏方式不同,需要評估所受光線照射、空氣品質管控與展場安全考量等評估項目。
古物防災與安全
在進行防災與安全設施的配置前,首先必須瞭解古物在存放空間可能面臨的風險為何,而後進行相關的評估作業。一般災害種類可分為下述四類:
第一類:地震、火災、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
第二類:偷竊、強盜、搶奪或其他人為蓄意破壞之災害。
第三類:工作過程疏失、人為疏失等非蓄意破壞。
第四類:其他災害。
在風險評估的部分可由古物所在的存放空間著手,包含存放地點、存放地點的周邊環境、存放地點的建築體及該區間的設備分布等,詳細內容如下圖:
評估古物於存放地點可能面臨風險後,即可擬定防減災計畫,主要針對上述第一類之災害的預防,常見的自然災害有地震、火災、風災及水災等,然而台灣地區自然環境複雜,各類災害在不同地區發生的潛勢亦有所差異,而現實中諸多災害亦屬於「複合型」,時常同時發生或一個災害發生後誘使另一種災害發生等。
/地震
/火災
/風災
/水災
/緊急應變與古物搶救
風災
風災多為颱風的強陣風所造成的災害,台灣地區的風災好發於7、8、9月,風災時常伴隨著水災,若出現強降雨造成積淹水、漏水等狀況亦有可能造成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防範措施除了颱風警報發布後的防災工作外,應定期檢視存放古物之建築體的屋頂、門窗是否堅固並正常開關、植栽定期修剪、出入口附近的物品告示牌等應確認牢固,水管與機電設備需定期檢修,避免漏水造成短路引發火災。
水災
台灣常見的水災多為強降雨造成之積淹水或洪氾,一年當中的汛期為5至10月,過去對水災的發生多關注梅雨季和颱風季所帶來的豐沛雨量,但近年由於氣候變遷等因素,短延時的強降雨成為新的關注焦點,在延時為1小時的強降雨事件中(雨量>84mm),午後的局部對流(即一般新聞所稱的午後雷陣雨)佔比將近1/3 ,故水災的防範不應只關注於梅雨或颱風期間。
因此在防減災的措施上,皆應定期清理排水通道、檢視建築體與水管有無漏水、維護冷氣空調設備、檢視抽水馬達等機電設備,易淹水的地區則可裝設防水閘門等。
火災
火災為發生頻率最高的災害,可能原因是天然災害、人為蓄意或疏失、電線走火或具有易燃之材料與藥劑。
降低具有可燃性之建築設計,不可將具易燃性材料與古物一同放置。因古物之質量較重,所以發生火災時無法輕易移動,需要避免受到持續性高溫影響。所應減少易燃材料之使用,並且保持疏散通道之暢通。防災措施或計畫,包含疏散觀眾與古物動線規劃。並設置自動火源偵測系統,包含偵煙器(smoke detection)、熱源偵測器(heat detection)、可攜式滅火器等,且定期檢視、維護或更新。
此外需定期進行人員防災演習與教育訓練,熟悉消防局聯絡窗口,並提供相關展場動線圖與古物放置位置圖,並須熟知展場空間動線,以利疏散參觀者。
緊急應變與古物搶救
保管單位平時應編列應變小組,並於各編制明訂緊急作業事項,應對未來不時之需。為於災害發生時能有效且迅速應變,須擬定災害搶救計畫,其內容應包含搶救的標準流程、疏散圖與展藏地的平面位置圖、應變小組名單與責任歸屬、緊急聯絡名單、搶救所需物資、古物搶救優先順序、搶救動線與管制、古物臨時安置地點等。
/緊急應變小組
/古物搶救
緊急應變小組
如發生天然災害如地震、颱風等災害或重大人為災害,第一時間發現人員-管理維護者(管理單位)、巡查員(主管單位、管理單位派遣之巡查人員)、一般民眾(附近居民、志工、遊客等)針對緊急狀況發生後,需進行緊急災害之搶救與後續處裡程序如下圖 :
古物搶救
災害發生時首要確認人員安全,搶救任務以降低古物損害為原則,下圖為災害初發生時現場人員第一反應原則:
地震
地震除直接破壞建築體以外,亦可能誘發火災,因此在防震措施上也應考量火災因素。單就地震的防減災而言,固定古物是簡易的抗震方法,讓古物不會因震動摔倒掉落受損。
活化再利用
依文資法來看,古物蘊含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意義,深入理解其文化價值,始能精準而巧妙地將古物蘊含的文化特色轉為傳達文化的最佳媒介。掌握古物之文化價值內涵可先透過文化資產價值之調查研究與先期評估,再進行後續活化利用規劃。
就古物活化利用而言,可以有許多的整合面向。例如:在資源方面,可以整合包括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在技術方面,可以整合的包括數位技術、網際網路與雲端計算等;在利用方面,可以整合的包括非商業(如研究、展示及教育等)與商業用途(如租借或產品之開發);在創新方面,可以整合的包括觀念創新、技術創新、服務項目的創新及產品的創新等。
/權利盤點
/活化策略
權利盤點
權利盤點的目的在於確定古物的所有權與使用權。過去普遍認為古物的擁有者就有權利任意使用,或有權利授權他人使用。須注意的部份,古物可能涉及多項權利,擁有者即使有百分之百的「所有權」,也不必然擁有其他權利。必須釐清各種權利的歸屬,才能讓古物在可利用的權限內發揮其價值。
活化策略
策略就是為達某種目的或為解決某些問題而作的規劃、設計或採取的手段等。活化策略就是為活化目的而策定的計畫。因此,活化策略須因目的或問題之不同而有所差異。
/原件利用
/古物複製
/創意加值
古物複製
古物之複製,指依古物原件的原材質、原貌進行再製作者。而古物之再複製,是指對古物複製品再予以重複製作。公立古物保管單位,可對於其保管之公有古物,具名複製或監製。但複製不可隨意進行,須邀請學者專家審查並監製後,才可准許個人、團體或單位進行複製或再複製。公有古物之複製及再複製,應由保管單位提出複製及再複製計畫,並於每年年底彙整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創意加值
除了透過展覽的方式,欲將古物文化內涵展示給社會大眾,還可以運用數位化技術,以擴充古物活化利用面向,創造古物多元價值。
/文化創意衍生品開發
/整合性數位學習資源運用
文化創意衍生品開發
文化創意衍生品(以下簡稱文創品),多以古物為對象,以其特色發想設計各種商品。有別於古物原始樣貌,通常會以古物的特色結合流行元素與生活美學創意,做出實用、新鮮且饒富趣味的衍生性產品。文創品生產目的主要有二:
A. 透過產品的流通,讓消費者注意到該產品的文化內涵,進而產生探索該文化的興趣。
B. 試圖滿足消費者現實生活之需要,使傳統文化內涵有更多機會於大眾生活中呈現。因此,開發文創品,須掌握古物的文化內涵與大眾消費的特性。
整合性數位學習資源運用
活化利用的方式在於整合性學習資源庫的 建置以及教案與套裝教材的開發等。
A. 系統化整合所有可利用的學習資源,包括數位典藏資料庫、展示紀錄、古物相關文獻及圖書出版、影音資料、照片或解說圖像以及口述歷史等。
B. 為了強化大眾對展示主題的認知,同時彌補中小學生學習資 源之不足,可利用一些替代品(如圖片或教育品等)針對學校或自行設計的教案來開發主題式套裝教材。
原件利用
當古物並不具備可移動條件時,普遍會採以複製品或數位化的古物為再利用,惟現今還是有許多研究者認為觀看古物原件可以瞭解更多細節,並非複製品或數位檔案可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