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拓|初鹿牧場

臺拓

成立背景

1936年成立

重要大事紀

1936-國策會社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成立

臺拓的地
依事業經營性質、獲得土地來源區分

  1. 社有地:墾熟之田地;總督府撥給臺拓作為官股的土地
  1. 買收地:臺拓出資買收來的建築基地
  1. 開墾地
  1. 干拓地

【目的】開墾本島資源、栽培特定事業、強化擴充農產
【獲得土地管道】跟總督府承租/領墾改良官有荒地
【利用方式】將荒地開墾成田,加以利用
【資金來源】

【事業經營性質、目的】
【取得土地之管道】

戰後

共同特色:

  1. 向總督府申請開墾的官有原野,未開墾成功都屬於官有
  2. 需要長期經營、投入龐大資金與人力
    因為以上兩個共同特色,戰後此兩項土地被統稱為事業地

戰後

事業地:需要繼續墾殖才能維持穩定收益,因此戰後交由台灣土地銀行接管經營

合作經營

輔導經營

自營

放租

【目的】沙洲地帶進行築堤排水造地工程:新竹、台中、台南
【獲得土地管道】跟總督府承租/領墾改良官有荒地
【資金來源】

初鹿牧場

問題意識整理

臺拓於初鹿的地主要從事何種事業經營範圍?依據該土地類別,該土地類別應該是事業地還是社有地,戰後是依據什麼被接管?

經營範圍

農林

畜產

土地經營、開拓、開墾、栽培、林業

金屬、窯、紙漿、纖維、機械器具、化學、食品

石炭、鐵、雲母、石綿

台灣畜產興業、投資

水產、移民事業

1946-07.10成立清理處,負責清算、結束臺拓業務

1946-09.17-11.15

1946-03.05 成立臺拓接收委員會

接收前與接收後之相關辦法、綱要

1945.03.23 臺灣接管綱要

臺拓業務歸併辦法

1942 成立地政署

政府取得土地不正義出在哪個環節?

土地流失的脈絡

土地改革:放領給農民

工礦業:先監理後接管的兩階段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