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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3年回收處理業及受補貼機構申請審核管理專案計畫 - Coggle Diagram
112、113年回收處理業及受補貼機構申請審核管理專案計畫
(1)導入自動化及智慧化等新穎技術及提供升級處理技術誘因,建構高質化循環體系
A.評估運用人工智慧物聯網技術,導入即時偵測因氣候變遷下高溫造成回收處理業廠區火災異常狀況,即時通報之可行性分析
(A)蒐集國內外火警通報系統與火災感知偵測設備(如:影像辨識、感測器與紅外線熱成像等技術)、結合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應用於火災通報技術等資料。
(B)以適用國內資源回收處理廠之消防安全設施與技術,評估上述偵測設施能將結果即時傳回,可應用於「回收處理機構管理子系統」等可行性,並提出跨系統平台傳輸作業模式、軟硬體規格等成本分析
(C)提出試辦作業報告,內容應包含試辦期程、作業流程、裝設費用及資訊系統之開發、功能擴增或維護需求等
B.規劃並建議提出政策加速業者技術設備升級,邁向智慧化,以因應淨零碳排及資源循環等需求
(A)協助辦理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相關法制作業及相關行政作業
(B)配合調修申請審查程序、審查指引、相關表單及申請範本等
(C)協助成立審查小組及受理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申請案件輔導、審查及追蹤作業
(D)辦理公開宣導說明會(2年共4場),每場次會議規模為半日,累計參與100人次
(E)辦理至少2場次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金融機構說明或研商會,每場次會議規模為全日,累計參與60人次
(F)辦理2年共24場次審查會議及行政作業(每場次會議規模為半日,須邀請5位專家學者)
C.推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精進補貼實施計畫
(a)配合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精進補貼推動實施計畫
(b)持續維護統計回收處理業及受補貼機構之計量、管理設備現況,供補貼方案參考後納入補貼內容,以達數位化、自動化、智慧化目標
(c)依據計畫修正檢討申請文件書表,並協助辦理相關行政作業
(d)配合計畫辦理相關資料統計、更新、管考及分析等相關工作
(e)為持續定期檢討執行情形,2年辦理4場次專家諮詢會議(每場次會議規模為半日,每場次邀請5位專家參與)
(2)配合法規與施政需求,精進回收處理業管理及健全法令制度
(A)因應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協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或其他配套子法等研修作業
(a)須提供具環境法、勞工(如:環安衛法令、性別工作平等...)及辦理政府契約、公法訴訟、訴願及各類行政法令問題諮詢與策略分析等相關實蹟之法律事務所,即時提供法務意見及諮詢服務等
(b)提供本計畫12小時(1小時/次)法務諮詢服務及10件律師意見書
(B)回收處理機構及受補貼機構管理系統
(a)因應施政及管理實務需求,依前述管理辦法之資訊平台業務需求,以回收處理業、環保機關及稽核認證團體等使用者身分,編修平台使用操作手冊及申請文件書表
(b)配合法令修正及施政需求,規劃提升系統申報、統計、管理及檢視等功能,並提出可行測試與諮詢建議
(c)協助維護、管理及更新管理系統資料,並定期彙整分析相關作業,以維持正常運作及管制考核功能
(C)回收處理業從業人員之教育訓練
(a)執行期間分地區辦理至少8場次回收處理業從業人員教育訓練,參加受訓人數累計至少400人次,並廣邀不同性別或性傾向之人員參與
(b)教育訓練課程包含環保法規、消防安全講習及演練、性別平等及職業安全衛生等,並提供參訓人員問卷調查,於會後一週內提出彙整分析,以持續更新及優化後續會議內容
D.回收處理業從業人員性別、性別友善工作環境調查及專家諮詢
(a)協助辦理已登記回收處理業從業人員性別、性別友善工作環境調查、問卷設計及統計分析,問卷以全查為原則
(b)每年辦理2場次專家諮詢會議及行政作業(2年共4場次),每場次會議規模為半日,每場次邀請邀請4位專家學者
(c)彙整及分析已登記回收處理業之從業人員性別問卷調查結果,並瞭解影響女性從事回收處理業之意願及原因並提出性別分析報告
(3)強化地方主管機關管理輔導回收處理業相關作業,帶動資源回收產業精進。
A.配合實務檢討「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申請計畫暨申請免受山坡地開發建築物面積不得少於10公頃限制審查作業要點」執行方式,並因應地方主管機關管理需求,協助資料檢核與統整作業
(A)協助檢討「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火警應變通報作業原則」管制成效,規劃地方火警事件之即時通報與追蹤控管,提出修正建議及相關推動措施,並定期提報彙整資料
(B)協助地方執行機關依「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火警應變通報作業原則」提報管理作業,定期統計已辦理消防稽(巡)查、消防安全講習、職業安全衛生講習等場(次)數,定期辦理資料蒐整、統計及資訊分析,以落實追蹤管考作業
B.研提回收處理業輔導管制計畫納入地方考核及評核標準
(A)輔導地方主管機關審查回收處理業登記文件及系統登錄資料之完整性(每年約150至200件次),提升申請登記文件品質及本署資料庫正確性並針對審查天數、程序進行彙整分析
(B)112年9月底前,彙整近5年地方執行機關已登記回收處理業、列冊回收業者家數,地區、材質等資料,並提出管理方式及因應策略
(C)統整分析執行機關轄內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等現況,提出回收業結合機關學校、社區大樓等場域,以巡迴收運(購)資源回收物等可行回收模式,作為本署納入地方執行機關資源回收工作之考核參考
(D)辦理2場次中央與地方資源回收環保策勵營課程
(a)每年規劃1場次,課程規模為每場次2日(包括:辦理2日50人保險費、住宿費、接駁遊覽車2台、會場租用、會場布置、投影及擴音器材租用、茶水及資料印刷費、5位講師交通及鐘點費、主持人(2日)鐘點及交通費、第1日晚餐及第2日午餐桌菜、等),由本計畫支付
(b)每日提供10名(4日共40名)臨時工作人員協助相關工作
(c)前述環保策勵營課程相關行政作業,包括與會人員聯繫、報到、會議資料印刷(含依本署需求製作簡報及教材等)、會場布置、桌牌製作、專業攝影及紀錄整理等(含依本署需求協助撰擬新聞稿)
(E)每年辦理2場次(2年共4場次)地方執行機關審查與管理業務輔導會議,會議規模為全日,每場約40人
(4)精進受補貼機構資格審查作業,提升審核效率
A.協助辦理受補貼機構申請案之書面審查,於本署指定期限內提出審查意見,辦理受補貼機構申請案之審查意見彙整、建檔及控管作業 (每年約100至150件次)
B.彙整及分析受補貼申請案准駁期程及問題,提出精進審查作業之策略及績效指標,以達簡政便民目標
C.規劃受補貼機構現勘審查作業,於每年執行首月提出北、中、南區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至少各24名建議名單,並依本署核定委員名單辦理相關事宜
D.辦理30場次受補貼機構申請案之現場勘查審查作業,含行程安排、聯繫、交通接駁、會議場地及紀錄等(每場次會議規模為全日,每場次邀請3位專家參與),所需費用(含專家出席費、交通費等)由本計畫支付
E.每年辦理1場次受補貼機構申請案審查管理業務檢討會議,邀請受補貼審查相關人員參加(每場次約30人,2年共2場)以提升審核效率,所需費用(每場次會議規模為半日,含場租、便當及茶水費等)由本計畫支付
(5)輔導本署指定縣市執行機關推動資源回收工作,提升資源回收成效
A.協助本署辦理指定縣市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專案補助經費之審查及執行情形追蹤及進度管理
B.蒐集、彙整及分析地方執行機關提報各項資源回收減量相關數據,分析數據之合理性及資源回收成效落後之原因
C.協助辦理垃圾減量資源回收輔導、應變通報機制及派車至現場訪查作業
(6)配合本署行政執行作業,提升計畫執行品質及效率
A.設立
電話諮詢專線
,提供回收處理業及受補貼機構相關法規、申請作業、系統操作等相關諮詢服務,每月15日前,提供問答彙整並更新題庫資料
B.每月10日前提報前1個月計畫執行進度工作檢討報告
C.本計畫辦理研商會議、教育訓練及現勘審查等活動,應於活動前完成問卷規劃內容,並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提供資料統計、分析與因應方案
D.本計畫執行期間,得標廠商應負責現勘審查與教育訓練等行程與當地交通事宜,及協助提供工作日誌與會議紀錄等作業
E.本計畫應不定期與本署承辦單位召開會議,說明各工作進度
F.本計畫執行期間應指派3名大學以上學歷之專職人員
(A)指派之專職人員任免皆須經本署同意。計畫執行期間,專職人員異動,應事先報本署同意
(B)全職辦理回收處理業及受補貼機構等申請案件管控、資料更新、彙整分析及現勘審查、教育訓練及聯繫事務等;並配合回收處理業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等案件管控、資料彙整與分析等相關工作。未盡事宜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C)得標廠商應配置專職人員所需要之電腦設備、上網設備及必要之週邊設施,由廠商負責提供
(D)廠商應依專職專案經理及助理工程師實際在職月數比例發放年終獎金,並至少發放一個半月支給薪資之年終獎金給專職人員
G.本計畫邀請委員審查或出席會議,其審查費或出席費及交通費,以匯款方式發放,給付標準依行政院訂頒之「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