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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井水質評析及工業區預防管理計畫 - Coggle Diagram
監測井水質評析及工業區預防管理計畫
(3)推動工業區燈號分級管理,強化工業區預警預防工作,提出管理規劃
A、彙整工業區定期監測及申報結果,定期追蹤未申報工業區執行及推動現況,按月提出追蹤報表,協助全國工業區燈號發布,及檢討「燈號判定及發布流程」。
B、整合工業區污染預警及預防、污染溯源及改善相關資料或成果,檢討現行工業區燈號管理合宜性,檢討工業區燈號管理制度,提出燈號管理定義及發布流程修正建議。
C、持續推動工業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效監測區內污染潛勢,研析工業區地下水預警精進措施執行成效,評估推動工業區當年度定期監測內容採分區分次監測,提升監測覆蓋率之可行性,並滾動檢討工業區地下水預警監精進測方案
D、彙整工業區周界預警井網執行現況、區內事業污染源分布資料,評估井位之監測效能及妥適性;另針對紅、橘燈工業區,檢討周界預警網監測井代表性,並提出分級抽測管理建議。
E、蒐整研析國內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資料,包含既有場址樣態分類、污染改善推動現況、相關法規及訴願(訟)判例,持續搜集、歸納相關案例爭點、案件結果,針對實務執行現況問題及對應案例清單,進行評析。並針對污染場址公告、執行應變處分事由、場址應變及關聯場址改善工法整合等實務議題,研提工業區污染處理規則及注意事項。
F、彙整分析工業區場址污染狀況,考量污染範圍、污染型態、污染程度、污染責任人等因子,研擬工業區污染場址分級管理規劃,提出行政管理措施。
G、彙整工業區現行土壤定期監測結果,研析檢測位置與污染潛勢區分布區位,並針對檢測代表性及頻率提出建議,並檢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土壤及地下水備查作業辦法」修正必要性,並提出規劃。
(2)辦理關切物質追蹤調查工作,滾動式檢討關切物質管理策略,更新地下水砷濃度潛勢範圍。
A、掌握國際地下水法規管制趨勢,包括國際公約及環境賀爾蒙項目管制情形,依歷年關切物質調查成果、國內各環境介質關注或關切物質之管制現況或輿論關注等,評估更新PCCL清單,回饋關切物質管理策略滾動檢討。
B、關切物質於各環境介質之調查成果更新,評估歷年曾調查地下水關切物質補充及追蹤調查之必要性,作為後續擬定管理策略之依據。包含持久性有機物(如全氟化合物及戴奧辛等)、環境荷爾蒙(如壬基酚、雙酚A及塑化劑等)、農藥類(有機氯、有機磷、胺基甲酸鹽及除草劑至少26項)、金屬與兩性元素(鎵、鉈、鋇、銻、銀、硒、鋁、鈷、鈹、釩、鋰、鎢)等
C、綜整前項評估結果,辦理20口次監測井地下水採樣與檢測工作,檢測項目應包含一般水質項目(pH、水溫、導電度、溶氧、氧化還原電位、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氯鹽、氨氮、硝酸鹽氮、硫酸鹽、總有機碳、亞硝酸鹽氮、氟鹽、鹼度、碳酸根離子及碳酸氫根離子等)、列管八項重金屬(砷、鎘、鉻、銅、鉛、汞、鎳、鋅)、鐵、錳項目,另特定之關切物質調查預估執行數量為金屬與兩性元素10組及全氟化合物10組。本項工作採單件計價法,依實作數量計價,請依工作項目估列單價(含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及營業稅)以辦理計價,實際執行之檢測項目及數量依需求規劃,須經本屬同意後執行,並依實作數量計價。
D、依歷年累積之地下水監測數據,更新環保署監測井、經濟部水利署觀測井、工業區備查監測井等累積監測數據,檢討更新地下水砷濃度潛勢範圍;此外,並評估納入縣市調查劃定之砷潛勢範圍,其範圍檢討成果亦可供相關單位執行業務時依據最新資訊判別
E、提出地下水pH值異常後續因應作為,並評估整合至「地下水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應變作業原則」合宜性。
F、整合本署及水利署深淺層水質監測數據,針對地下水聯合監測區域進行數據檢討分析,評析歷年關注水質項目潛勢範圍之井空間位置及深淺層水質數據之完整性,視需求評估辦理2口次地下水採樣與檢測工作,加強掌握關注水質之潛勢範圍,監測須包含一般水質項目、列管八項重金屬、鐵、錳及揮發性有機物等項目。另針對地下水跨域聯盟相關部會所提採樣需求,評估協助辦理3口次地下水採樣工作,本項工作採單件計價法,依實作數量計價,請依工作項目估列單價(含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及營業稅)以辦理計價。
(5)工業區管理系統功能調整、擴充及資料建置,加強決策輔助管理功能
A、持續推動工業區燈號分級管理,定期蒐整分析申報備查執行品質概況,維運系統功能及配合環保署資安維護及更新。
B、針對全國10處大型事業建置事業現況範圍圖及區內場區配置圖框;另紅、橘燈工業區(以113年下半年燈號為主),繪製及建置區內事業現況範圍圖框與基本資料,並介接土污法第八、九條事業申報及列管污染源相關資料,及再建置50處污染場址位置歷年更迭事業資料,包含繪製歷年事業範圍圖框及整合相關介接屬性資料,並依污染物等因子歸納統整各污染場址態樣及事業類型;該建置資料至少3,500間,並上傳至工業區管理系統
C、篩選紅燈工業區內1處污染場址,除前述資料外進一步蒐整歷年調查及查證點位報告資料,建置數位化及整合相關廠區配置圖等資料至事業範圍圖框,並研析比對相關更迭資料與場址調查結果,提出優化土地履歷及管理應用建議
D、工業區地理資訊圖台增加範圍框選平台既有資料功能及框選資料顯示與批次下載功能
E、系統維運及配合環保署資安維護及更新
(a) 每月配合微軟通知進行系統例行性更新。
(b) Windows Server系統版本升級作業。
(c) 每月例行性系統維護,並檢附每月系統檢核表、資訊安全及保密之計畫、其他維護作業等。
(d) 配合本署之資安政策辦理系統維護及調整。
(e) 系統多人同時上線建檔查詢效能調校與壓力測試。
(f) 每月執行弱點偵測掃描,並配合本署發布資安危機事件時,提供危機應變處理程序。
(1)研擬地下水監測井分類分群管理策略,強化監測預警功能,並完備監測井資料檢核及系統化管理
A、依自然背景、地表人為活動(土地利用/周遭環境)及水質監測潛勢項目等評估因子,進行區域性監測井分類或分群,以及整合鄰近場置性監測井及水利署觀測井資訊,考量井位分布及不同含水層水質監測結果,檢討水質監測項目或頻率,提出監測內容調整規劃,優化地下水監測管理制度,強化監測預警功能及資源共享
B、整合區域性監測井設置、維護、移井、廢井工作等監測井管理歷程資料,以及地下水水質監測歷程、水質異常情形及水文量測等監測歷程資料,綜整監測井周遭環域資料,建置區域性監測井履歷,精進監測井管理及水質資料研析。
C、盤點各縣市場置性監測井管理現況,依污染預警、調查、查證及驗證等監測需求進行分類,依據不同監測井類型或監測目的,研提場置性系統化管理策略,評估檢討「場置性地下水監測井設置及後續處理處置原則」適宜性,研提修正方向與內容;並建立監測井性質(區域性/場置性)調整作業流程或規範,提出監測井(區域性/場置性)轉換建議清單,提升地下水監測資源運用效益。
D、針對SGM中環保單位管理之監測井進行井資料檢核,優化監測井資料品質,依監測井性質及設置單位,針對監測井類別重新編製井號,研擬監測井資料建檔管理方式,提出階段性完備場址水質資料建置規劃。
(4)完備民生取水井源保護管理機制,建置重要水源預警強化對策。
A、蒐集全國飲用水井水質監測管理相關規範、農業、工業或生活等潛在污染源類型管理現況、補注區等水文地質特殊地區調查結果等資料,再依鄰近地理資訊圖層資料,進行井址比對及潛在污染源套疊,並排除已執行清單內之149口自來水井,篩選至少65處非屬地下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區或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飲用取水井或具高污染潛勢民生取水井,辦理每處井口鄰近區域(半徑100公尺內)現場勘查,統整主要地用現況、類別及潛在污染源位置等資訊確認,並研提分析評估報告。本項工作採單件計價法,依實作數量計價,請依工作項目估列單價(含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及營業稅)以辦理計價。
B、依前述勘查結果,必要時於勘查區域民井或監測井辦理環境介質分析,預計辦理12點次地下水及周邊10點次潛在污染來源地面水體檢測,水體檢測項目至少包括一般項目(pH、水溫、導電度、溶氧、氧化還原電位、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氯鹽、氨氮、硝酸鹽氮、硫酸鹽、總有機碳、亞硝酸鹽氮、氟鹽、鹼度、碳酸根離子及碳酸氫根離子等)、列管八項重金屬(另含鐵、錳)及其他項目等;另考量工業區產業特性,視需求增加檢測2口揮發性有機物項目、2口半揮發性有機物項目、2口總石油碳氫化合物、2口總酚項目及2口銦、鉬項目等。本項工作採單件計價法,依實作數量計價,請依工作項目估列單價(含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及營業稅)以辦理計價,實際執行之檢測項目及數量依需求規劃,須經本屬同意後執行,並依實作數量計價。
C、綜合前述蒐整資訊及調查結果分析污染關聯性,依潛在污染源類型、民生地下水使用狀況、地下水潛在污染情形及受抽水影響範圍等特性因子,滾動檢討井源保護管理機制,並建置民生取水井周遭潛在污染源及對應污染物清冊。
D、蒐整全國溫泉取水井監測管理現況及分布情形,評估抽水是否影響地下水水質,並研提管理建議。
(6)針對本計畫相關議題,推動並配合本署需求,提供諮詢意見、會議、活動辦理、技術配合等相關工作
A、邀集國內地下水等相關管理單位或專家學者,辦理2場次地下水管理相關等議題之專家諮詢會議、研商會、說明會、或業務交流會議,須提供相關行政作業協助、茶水、便當、會議資料準備及會議紀錄整理等,以協助地下水管理政策擬定及檢討;如涉及專家諮詢會議需邀集專家學者,總數以10人次為原則估列。
1/2 暫估
B、協助研擬各縣市地下水監測及工業區燈號管理等相關補助原則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指標研修及年度計分統計。
C、前期井位適宜性調查成果,受周遭水質影響之區域性監測井,評估辦理移井作業,並配合本署地下水監測井維護及管理業務,依實際需求辦理廢棄1口標準監測井、設置1口標準監測井與辦理1口次微水試驗及地下水採樣工作,檢測項目應包含一般項目(含pH、水溫、導電度、溶氧、氧化還原電位、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氯鹽、氨氮、硝酸鹽氮、硫酸鹽、總有機碳、亞硝酸鹽氮、氟鹽、鹼度、碳酸根離子及碳酸氫根離子等)、八項重金屬(另含鐵、錳)、揮發性有機物等。本項工作採單件計價法,依實作數量計價,請依工作項目估列單價(含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及營業稅)以辦理計價。
(7)其他相關配合事項
A、本計畫執行時,應設置專案工程師(專案人員),專責辦理國內外文獻資料蒐集及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專責人員須具備大學以上或同等學歷(需具備執行地下水工作至少3年以上工作經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