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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人民與政府 - Coggle Diagram
我們的人民與政府
憲法
基本政策
基本組織
人民權利
言論自由
居住遷徙自由
選舉罷免
參加考試
擔任公職
23歲:民意代表、里長
26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
30歲:直轄市長、市長
40歲:總統、副總統
人民義務
納稅
服兵役
受國民教育
性別、總族、信仰、貧富一律平等
環保、減塑
一般民眾
自備餐具
政府
不免費提供塑膠袋
民間團體
辦理淨灘活動
民國35年
南京:11月討論憲法草案
12月25日通過
民國36年
元旦公布憲法
12月25日實施
政府組織
民主政治
主權在民
選政府首長
選民意代表
監督政府
功能
中央政府
總統
統帥三軍
發布緊急命令
任命行政院長
行政院
內政、國防、外交、財政、經濟、教育、交通、法務
立法院
審查預算
制定法律
質詢行政院
司法院
管理各級法院
掌理司法行政
解釋憲法及法律
考試院
舉辦國家考試
監察院
調查、糾正行政機關
彈劾政府官員
地方政府
辦理社會福利
推動營養午餐
觀光推廣
宜蘭童玩節
交通建設
監督地方政府
民意機關
直轄市議會
縣市議會
鄉鎮市民代表會
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
制定與審議地方法規
維護人民權益
地方行政機關
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鄉鎮市區公所
山地原住民區公所
職權
辦理地方自治事項
執行中央與上級的委託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