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師資培育法 - Coggle Diagram
師資培育法
中央主管機關審議會
師資培育計畫及重要發展方案
師範大學及教育大學變更及停辦
師資培育政策之建議及諮詢
師資培育相關學系設定及變更
大學設立及停辦師資培育中心
師資培育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國外學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認定標準
師資培育評鑑及輔導
其有關師資培育
委員
主管機關代表
師資培育之大學代表
教師組織之代表
教師
原住民旅教育學者專家
社會公正人士
名詞定義
師資培育之大學:師範大學、教育大學、有師資培育相關學系或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
師資培育:專業教師之培養,包包師資職前教育、教育實習及教師在職進修
普通課程:培育教師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之共同課程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師資格考前有關課程,有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
專門課程: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
核心
以學生為中心之教育知能、專業精神及品德陶冶
師資之培育目標,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課程基準,應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之教學能力
師資培育大學
師資職陰教育
按國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分別規劃
中、小學依教學需要合併規劃為中小學校師資類科
教育實習
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修正日期民國108年12月11日
依中央主管機關政策需要,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招收特定條件大學畢業生,修習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