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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消費者( B2C) - Coggle Diagram
企業對消費者( B2C)
交易架構
3付款→
4撥款→
2瀏覽並訂購商品→
5商品託送→
1刊登商品及促銷活動→
6商品配送
經營模式
人力仲介服務
提供企業刊登求才資訊,營收來源包括佣金收入、手續費等。
EX:104人力銀行、1111人力銀行
網路社群平台
提供網友發表文字、照片、影片等訊息,其主要營收來源是廣告收入。
EX:Facebook、Instagram、LinkedIn、Twitter
線上銷售
銷售實體或數位商品,營收來源是商品銷售收入。
EX:亞馬遜網路書店、KKBOX
線上遊戲
提供玩家可利用電腦、手機等設備,透過網路進行互動娛樂的遊戲, 其主要營收來源是遊戲點數、虛擬寶物等銷售收入。
EX:英雄聯盟、神魔之塔、精靈寶可夢GO
入口網站
提供消費者資訊查詢服務的網站,以賺取廣告收入。
EX:Yahoo!奇摩、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
網路直播平台
提供直播主進行實況轉播的即時互動平台,主要營收來源包括廣告費、頻道訂閱費、點數儲值收入及直播主點數抽成。
EX:17直播、Twitch
B2C電子商務
指企業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消費者購物、商品查詢、即時資訊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