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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組織犯罪, Made by Jeff Chai - Coggle Diagram
跨國組織犯罪
特性
移動創造有利於組織犯罪的機會
一連串犯罪事件的組合,犯罪地點包括國內外
定義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TOC公約)
第2條
組織犯罪集團
指三人以上組成,持續存在一段時間,為直接或間接獲取金錢或物質利益,而實施一項或多項嚴重犯罪或該公約所列犯罪之具組織結構之集團
組織結構之集團
指並非為立即實施某一犯罪而任意組成的團體,該團體無需明確的角色分工,同一成員無需持續存在,也無需明確的組織結構
嚴重犯罪
指最重本刑四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
第3條
跨國組織犯罪
在一個國家實施的犯罪
雖在一國實施,但其準備、籌劃、指揮或操控的實質部分發生在另一國的犯罪
犯罪雖在一國實施,但涉及在一個國家從事犯罪活動的組織犯罪集團
犯罪在一國實施,但對另一國有實質影響
台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第3、4、6條
組織犯罪
包括發起、主持、操控、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資助犯罪組織等行為
第2條
犯罪組織
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組成模式
幫派型
網絡型
上下層級較少、內部與外部關係具高度彈性的水平式組織
執法限制
組織犯罪者眾多難徹底緝捕
案件複雜且偵辦成本高
防制
犯罪腳本(Crime Scripts)
犯罪者的生活型態
抑制與個人生活有關的犯罪因子有助於阻礙主要犯罪行的發生和進行
主要犯罪行為
能否實踐有賴於團體及網絡的存在
犯罪網絡的接觸或參與
數個團體可能為實施某一特定犯罪,彼此合作形成規模較大的臨時性網絡關係,故需了解其複雜性
情境犯罪預防
了解組織犯罪的複雜性,並找出組織犯罪者所利用的機會結構,繼而建立能夠阻礙或瓦解組織犯罪發生和進行的策略
Made by Jeff C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