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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我到底要怎麼做?祢搞得我好亂啊?! 王韋済 傳道 - Coggle Diagram
上帝,我到底要怎麼做?祢搞得我好亂啊?!
王韋済 傳道
利未記 26:3-6, 14-17, 42-45
大綱
變來變去的上帝?
人變來變去
人無法達到神聖潔的標準
上帝的聖約有時是有條件的,有時卻又是無條件?
上帝會不會捉弄我們?
基督是終極且完美的守約者
上帝的聖約是
有條件
的,但
耶穌基督代替我們
守住了這個約,以至於上帝可以
無條件
地愛我們
因信稱義的福音
耶穌為我而死,耶穌是愛我的
默想
在你的心中,是否曾經困惑於我們和上帝的聖約是有條件的?還是無條件的?請跟大家分享你的困惑。
看到了耶穌來到世上成全了聖約所有的條件,使得上帝能夠無條件地愛我們。你要如何在基督裡真正地認識上帝,使我們每天都活在福音與恩典之中?
利未記:作者 - 摩西;目的 - 記載以色列人敬拜、生活的律例典章。
遵守神約蒙福,不遵守降災
恩典之約
相關經文與註釋
創世記 17: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約 (בְּרִית - berith):名詞,陰性,單數 - 契約、盟約,指神與人之間建立的關係。
永遠的約 (לִבְרִ֣ית עֹולָ֑ם - livrith olam):形容詞片語 - 描述這約的持久性,直到永遠。
耶利米書 31:33: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律法 (תּוֹרָה - torah):名詞,陰性,單數 - 在此指神的心意、指引,不單指律法條文。
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動詞片語 - 描述神將他的旨意內化在信徒生命中。
希伯來書 8:10: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這段經文引述耶利米書31:33)
加拉太書 3:15-18: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應許:指神對亞伯拉罕及其後裔(指基督)的應許,是恩典之約的基礎。
律法:指摩西律法,在此強調律法不能廢掉神在恩典中給予的應許。
問題回應
「恩典之約」是神與人之間建立關係的基礎。這個約的內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神的主動與應許:
恩典之約是神主動發起的,並非基於人的功勞或行為。在創世記中,神主動與亞伯拉罕立約,應許要作他和後裔的神,並賜福給他們 (創世記 17:7)。
內在的轉化:
恩典之約的核心,在於神應許將祂的律法放在人的裡面,寫在人的心上 (耶利米書 31:33; 希伯來書 8:10)。這表明神不只是給予外在的律法條文,更要改變人的內心,使人能夠從心裡順服祂。
關係的建立:
恩典之約的目的是建立神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句話,表達了神渴望與人建立如同父親與兒女般的關係。
藉著基督成就:
加拉太書 3:15-18 強調,恩典之約是藉著耶穌基督成就的。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最終指向基督,而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一同承受這約的祝福。
總結來說,恩典之約是神出於祂的慈愛與恩典,主動與人建立的關係。祂應許作我們的神,賜福給我們,並藉著耶穌基督,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使我們成為祂的子民。
參考資料:FHL_BIBLE_GET
來4:15
耶穌是唯一完全滿足神的標準要求
約1:18
透過耶穌將神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