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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四 - Coggle Diagram
審計四
貳、會計師服務案件
一、會計師服務案件
(一)會計師服務案件準則
2.其他相關服務
其他相關服務準則
1.確信案件
(1)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案件
①審計準則
②核閱準則
(2)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案件
確信準則
(二)確信案件
1.目的
取得足夠且適切之證據
以作成結論
用以提升使用者對結果之信賴水準
2.要素
(1)存有三方關係
②執業人員
③負責方
①預期使用者
(2)標的或標的資訊
①標的:基準衡量或評估之
項目
②標的資訊:基準衡量或評估標的之
結果
(3)適當之基準
用以評估或衡量標的之標準
(4)應運用專業懷疑及專業判斷
(5)以適當之格式表達
①合理確信案件
②有限確信案件
3.認證案件及直接案件 :star:
確信案件又包括
(2)直接案件
由執業人員直接衡量及評估
:red_flag:直接案件之價值
①執業人員有獨立性
②過程中將取得足夠且適切之證據
:!:是與純粹代編之主要差異
(1)認證案件
先由執業人員以外之人員
衡量及評估
再由執業人員就結果予以認證
4.合理確信及有限確信 :star:
確信案件又可分為
(1)合理確性案件
①屬高度確信
但基於案件執行之先天限制
無法對結果提供絕對之保證
②
審計
準則規範之案件
(2)有限確信案件
①其可接受之風險水準高於合理確信案件者
仍須取得具有意義之確信程度
係指使用者之
信賴水準
可提升至
明顯高於微不足道
之程度
③
核閱
準則規範之案件
②結論須說明
是否
未發現
標的資訊存有重大不實表達之情事
二、特殊財務資訊之查核報告
(一)定義
特殊財務資訊查核報告
指查核下列財務資訊所出具之報告(問
2.
單一
財務報表或財務報表內
特定項目
3.
簡明
財務報表
1.
特殊用途
財務報表
(二)特殊用途財務報表
1.依據特殊用途架構編製(問
(1)現金基礎
(2)課稅基礎
(3)法令訂定之財務報導規定
(4)合約約定之財務報導規定
3.說明該財務報表用途及預期使用者
(1)增加
強調事項段
①會計基礎
②分送及使用之限制
(2)或於
管理階層對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2.特殊用途架構可能為
(1)允當表達架構
(2)遵循架構
(三)單一財務報表或財務報表內特定項目
1.對存貨、應收帳款、權利金或員工獎金等表示意見
2.可能係依一般用途架構 or 特殊用途架構編製
3.其重大性可能較整份財務報表之重大性金額為低 :star:
4.須對整份財報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時
b.不應同時包含對
特定項目
表示之無保留意見
:!:例外
僅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
(1)法令規範
未禁止
(2)
並未
與整份財報之查核報告
同時發布
(3)該特定項目
並未構成
整體財報之
主要部分
得單獨出具無保留意見
a.不得對
單一財務報表
表示之無保留意見
(四)簡明財務報表
1.前提
係依據
已查核
之財務報表編製
2.查核報告應說明
(1)其財務資訊係
彙總摘要性質
(2)該簡明財報與其所依據之已查核財報
是否一致
(3)簡明財報應與已查核財報
一併考量
(五)比較
應收帳款明細表
2.執行協議程序
(1)其他相關服務準則
(2)不作確信
1.特殊財務資訊
審計準則
:red_flag:依照審計準則 801A
三、財務報表之核閱
(一)範圍(選
1.
上市櫃
公司財務
季
報表
2.
興櫃及公發
公司
期中
財務報表
3.
非公發
公司
各期
財務報表
(二)目的(選
1.對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未發現
有
未依照
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編製
致無法
允當表達之情事
2.無法提供表示意見之基礎
(三)確信程度
1.中度確信
2.消極確信文字
(四)核閱程序 :star:
1.對內部控制取得了解
2.查詢
3.分析性程序
4.其他核閱程序
(五)核閱報告 :star:
1.前言段
2.範圍段
3.結論段
(3.保留結論之基礎or否定結論之基礎)
四、
公發公司
財務預測之有限確信 :star:
(一)定義
對下列事項作成確信結論 :star:
1.是否依據公發公司財務預測資訊
處理準則所編製
2.基本假設是否
依據合理資料
:red_flag:依照確信準則 3401A
(二)範圍
2.不能對財務預測
是否將達成
表示意見 :star:
⑴因為無法依照審計準則查核
⑵且財務預測具高度不確定性
1.影響案件範圍設定之因素
⑴了解所營事業之程度
⑶編製財務預測之經驗
⑵財務預測涵蓋期間之長短
⑷編製財務預測之過程
(三)確信報告
無保留結論 :star:
1.一般情況
(2)並非對財務預測
是否將達成
表示意見
(1)
未發現
有
未依照
準則編製之情事
2.特殊情況
即使實際情況有變
也不再更新其確信報告
除非受任重新執行確信
3.不得出具無保留結論之情況
(1)未依照準則編製
(2)假設不合理
(3)確信範圍受限制致無法執行必要程序
不得出具保留結論 :!:
因為財務預測具高度不確定性
五、協議程序之執行與財務資訊之代編
:red_flag:依照其他相關服務準則
(一)協議程序之執行
2..一般原則
得不具獨立性
但須於報告中敘明
3.程序及證據
(1)檢查、觀察、查詢
(2)函證
(3)計算、分析及比較
4.報告 :star:
(2)敘明並非依照審計準則查核
因此不提供任何程度確信
(3)敘明本報告僅提供予
同意協議程序者
使用
(1)敘明該等程序是否足夠,會計師不表示意見
(4)敘明報告不得
①作爲其他用途
②擴大解釋為與財報整體有關
1.目的
(1)執行委任人及第三者所協議之程序
(2)並報導所發現之事實
(二)代編
3.程序及證據
(1)通常
無須執行
下列程序 :star:
①評估管理階層所提供資訊之
❶可靠性
❷完整性
②評估內部控制
③驗證任何事項或任何解釋
:!:但會計師若獲悉不正確或不完整
應考慮執行前述程序
(2)應揭露財務資訊之不實表達
惟其影養
無須加以量化
2.一般原則
得不具獨立性
但須於報告中敘明
4.報告 :star:
敘明未執行查核或核閱
因此不提供任何程度確信
1.目的
利用其會計專業知識蒐集、分類及彙總財務資訊
陸、查核與核閱之獨立性
:red_flag:職業道德規範公報 第十號
一、定義
(一)公眾利益個體
1.上市(興)櫃公司
2.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
(二)獨立性(問
1.實質上之獨立性
係一內在要求
使會計師在作出結論時
不受各方因素影響其專業判斷
誠信行事
並保持客觀性和專業上應有之懷疑態度
2.形式上之獨立性
避免
理性且了解會計師專業實務之
客觀公正第三人
在權衡所有相關事實和情況後
認為會計師事務所或查核案件小組成員之
誠信、客觀性或專業上之懷疑態度已受到損害
(三)家屬
係指配偶(同居人)及受扶養親屬
(四)近親
係指未符合上款家屬定義之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
二、一般原則
(一)獨立性之威脅
1.自我利益
⑴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
⑵有潛在之聘僱關係
⑶查核案件之或有公費
2.自我評估
⑴曾執行非查核服務案件
⑵曾擔任受查核客戶之董監事
⑶目前或近兩年內擔任客戶之
①董監事
②經理人
③對查核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⑷對客戶所提供之非查核服務
將直接影響查核案件
3.辯護
⑴宣傳或仲介客戶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⑵代表客戶與第三者之法律案件辯護
4.熟悉度
⑴和下列人士具有家屬或近親關係
受查客戶之
①董監事
②經理人
③對查核案件有重大影響之員工
⑵收受禮物餽贈或特別優惠
①受查者
②其董監事
③經理人
④主要股東
5.脅迫
⑴威脅提起訴訟
⑵威脅撤銷非查核案件之委任
⑶施壓使會計師不當減少應執行之查核工作
(二)應維持獨立性之期間
1.委任期間
2.財務報表所涵蓋之報導期間
三、原則說明
(二)禮物饋贈及特別優惠 :star:
不得收受
(三)實際或威脅性法律訴訟
可能產生自我利益、脅迫之威脅
(四)財務利益 :star:
不得與客戶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
1.事務所、聯盟事務所、查核案件小組
成員及其家屬
2.與主辦會計師
同間辦公室
之
會計師及其家屬
3.為客戶提供
非查核服務
之
會計師及其家屬
(五)融資及保證 :star:
不得和客戶進行融資或保證
事務所、聯盟事務所、查核案件小組
成員及其家屬
例外 :!: :
2.開立存款或經紀帳戶
(1)在銀行、經紀商或類似機構
(2)且係按照正常之商業條件所開立
1.該融資和保證
(1)來自銀行或類似機構
(2)且係按正常程序、條款和條件進行
(六)商業關係
不得與客戶或其管理階層有密切之商業關係
事務所、聯盟事務所、查核案件小組成員
(七)家庭與個人關係
具有家屬或近親關係時
可能產生自我利益、熟悉度或脅迫之威脅
與客戶之董監事、經理人、對查核有重大影響之員工
(八)近期於受查客戶擔任職務 :star:
於查核報告涵蓋期間之前
2.曾擔任有重大影響之員工
對客戶之會計紀錄或財務報表編製
1.曾擔任客戶之董監事、經理人
可能產生自我利益、自我評估、熟悉度之威脅
(十)短期人員之派遣服務
若派遣員工給受查客戶
可能產生自我評估、辯護、熟悉度之威脅
(十二)對受查客戶提供非確信服務 :star:
⒈會計與記帳服務
a.符合下列條件者才能提供
(1)客戶須確認會計紀錄為其責任
(2)未參與客戶之營運決策
(3)事務所採取防範措施
①由
非查核案件小組
之人員提供
②由未參與提供該服務者
擔任適當複核人員
b.不得對屬公眾利益個體之受查者提供 :!:
例外
該公眾利益個體之分支機構及關係個體
(1)由
非查核案件小組
之人員提供
(2)該分支機構及關係個體
對
將出具意見之財務報表
不具重大性
(3)該服務所涉及之事項
不具重大性
⒉評價服務
不應對客戶提供
⒊稅務服務
不應對客戶提供
(1)稅務規劃
(2)涉及協助解決稅務訴訟之服務
⒋內部稽核服務
a.可對客戶提供
b.客戶屬公眾利益個體時不得提供 :!:
⒌資訊系統服務
a.可對客戶提供
b.客戶屬公眾利益個體時不得提供 :!:
(1)資訊系統設計
(2)導入服務
⒍訴訟支援服務
可能產生自我評估、辯護之威脅
⒎法律服務
可能產生自我評估、辯護之威脅
不應擔任受查客戶
法律案件之法務長
⒏公司理財服務
可能產生自我評估、辯護之威脅
包含
(1)對資產處分交易提供建議
(2)協助融資交易之進行
(3)提供資本結構之建議
:red_flag:可能產生自我評估之威脅
(九)擔任受查客戶之董監事或經理人 :star:
事務所、聯盟事務所之合夥人或員工
不得擔任
董監事、經理人
(一)薪酬與績效評估政策 :star:
不應以向客戶提供非確信服務為基礎
會計師之薪酬與績效評估
(十一)受聘於受查客戶 :star:
獨立性將受到威脅
1.曾任公眾利益個體之會計師,受聘擔任該客戶之
(2)有重大影響之員工
對客戶之會計紀錄或財務報表編製
例外 :!:
其查核之財務報表所涉期間
已超過12個月
除非該人士不再擔任會計師後
(1)董監事、經理人
2.曾任事務所之高階職位,受聘擔任受查客戶之
(1)董監事、經理人
(2)有重大影響之員工
對客戶之會計紀錄或財務報表編製
例外 :!:
除非該人士不擔任事務所高階職位
已超過12個月
可能產生熟悉度、脅迫之威脅
參、確信準則3410號-溫室氣體聲明之確信
二、範圍
本準則僅規範
認證案件
2.有限確信案件
(1)確信程度較低
(2)範圍較小
1.合理確信案件
三、定義
1.排放
範疇一
直接排放
範疇二
用電或其他能源(間接排放)
範疇三
除範疇二以外其他之間接排放
2.溫室氣體聲明
(1)列出個體於某一期間
溫室氣體排放之構成要素&排放量
(2)移除或排放扣減之分類清單
四、作法
4.書面聲明
(1)內容
①係
依照適用之基準編製
溫室氣體聲明
②執業人員可取得並接觸
所有攸關資訊
③未更正不實表達
❷之影響非屬重大
❶之彙總數
④作成
估計之重大假設
係屬合理
⑤已溝通所有
非顯然微小之內控缺失
⑥已告知所有已發生、疑似或被指控之
舞弊或未遵循法令事項
(2)日期
書面聲明之日期應盡量接近確信報告日
但不得晚於該日
(3)若未提供書面聲明或認為不可靠 :star:
①終止委任
②出具
無法表示結論
之確信報告
1.了解個體及其環境&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評估程序
(2)對內控取得了解(比較 :star:
a.有限確信
①控制環境
③資訊系統與溝通
②風險評估流程之結果
b.合理確信
①控制環境
④資訊系統與溝通
③風險評估流程之結果
⑤與案件攸關之
控制作業
以評估
個別聲明
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②監督
內控制度
之流程
(1)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評估程序
查詢、觀察、檢查、分析性程序
2.辨認及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3.整體對策及進一步查核程序
a.有限確信
分析性程序
b.合理確信
(1)控制測試
(2)證實測試
①細項測試
②證實分析性程序
一、目的
對個體之溫室氣體聲明出具確信報告
1.合理確信
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係依適用之基準編製
2.有限確信
是否
未發現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
未依
適用之基準編製
伍、電腦查核
一、電腦查核的基本概念
(二)在EDP系統下,規劃查核時應考慮
1.受查者使用電腦之程度
2.受查者使用電腦之複雜程度
3.電腦處理部門之組織結構
4.資料的可用程度
5.利用電腦執行查核之技術有哪些
6.是否需要專家的工作
(一)EDP系統之定義
是指利用電腦處理日常交易的系統
1.硬體
2.軟體
3.資料組織及處理方法
(三)在EDP系統下,查核工作之改變及不變
1.改變的
(1)了解環境&內控
了解一般控制&應用控制
通常
先檢討一般控制
(觀察)
因爲應用控制是否有效,通常視一般控制而定
(2)評估固有風險&控制風險
(3)執行控制測試&證實測試
執行額外控制測試
①繞過電腦查核
②透過電腦查核
2.不變的
(1)查核目標
(2)收集足夠且適切之證據
(3)出具查核報告&會計師之責任
二、EDP系統下之內控結構 :star:
1.一般控制
(1)EDP部門之組織
①系統分析師&程式設計師可以為同一人
但是前兩職能不可與
電腦操作員
為同一人
以防止舞弊
②EDP部門&資料使用部門應互相獨立
除非錯誤原始發生於EDP部門
否則EDP部門無權更改錯誤
③資料控制小組 :star:
❶為與使用部門間聯絡之角色
並監督輸入、處理及輸出
❷與內部稽核職能不同
資料控制小組僅負責EDP之內控
(2)系統之建立及後續修改之程序
①應參與設計及測試之部門
❶使用部門
❷會計部門
❸內部稽核
②每一系統均應有書面說明
並經檢視及核准
③新系統採行前
應有書面核准
(3)控制軟體
①回應測試
②自我診斷
③重複處理核對
④同位核對
使所有1位元之總和永遠是奇數(或偶數)
可確保所有位元在傳遞過程中並未遺漏
⑤定期維修
(4)安全措施
①實體控制
②控制程序
要輸入密碼才能使用
一再使用密碼卻是錯誤時應有警告
(5)資料及程序上之控制
2.應用控制
(1)輸入控制(選
a.輸入有效性核對
①限度測試
預定上限或下限
②有效性測試
根據主檔比較數據
③自我核對數
自甲裝置移至乙裝置後能核對其正確性
b.避免資料之遺失或增添
①項目點數
清點交易事項之數字
②控制總數
某一項目之總數
③雜數總計
和控制總數相仿,但雜數總計本身無實際意義
(2)輸出控制
①確定輸出是否僅分發予經授權之人員
②指派EDP控制小組負責電腦輸出
(3)處理控制
①建立檔案標籤
②EDP控制小組增強處理控制
❶收到異常報告
查明異常的改正是否適當地鍵入
❷監視操作員之作業
:red_flag:人工內控結構:控、受、受、資、控
三、繞過電腦查核與透過電腦查核
(一)在EDP系統下之查核時機
1.事前持續稽核
(1)同步排選交易查核
②嵌入稽核軟體
①交易標示法
:red_flag:線上輸入、線上處理
(2)整體測試措施
於實際作業時,同時處理虛擬交易
預先準備虛擬個體資料
2.事後定期稽核
(1)測試資料法
(2)平行模擬法
(二)繞過電腦查核
2.優點 :star:
(1)簡單易行
(2)風險性低
不會破壞客戶之真實資料
(3)查核成本低
3.缺點
(1)無法利用電腦以節省人力及時間
(2)查核品質較低
1.定義
查核人員以人工處理輸入資料
再將所得結果與EDP系統處理之資料相比較
(三)透過電腦查核
4.查核方法
(1)試驗卡堆法
①作法
❶查核人員準備虛擬資料
由有效及無效交易組成
❷比較輸出結果和預期結果
以測試程式有效性
②優點
簡便、成本低
③缺點
❶僅能測試某一時間點
因為是事後測試
❷對實際處理之文書記錄未加以檢查
因為是使用虛擬資料
❸虛擬交易可能會改變客戶之真實交易
❹測試範圍受查核人員之想像力限制
:red_flag:虛擬
(2)平行模擬法
作法
①查核人員利用通用審計軟體
和客戶EDP系統處理同一組交易
②比較雙方輸出結果
:red_flag:真實
(3)整體測試措施
作法
①在客戶EDP系統內建立一個分支系統
使其可同時處理虛擬及真實交易
③比較輸出結果和預期結果
②測試資料應包括正確及錯誤交易
僅影響虛擬分支系統之輸出
:red_flag:虛擬+真實
1.定義
(1)將電腦及其程式作為查核目標
①硬體
②軟體
③作業系統
④應用程式
(2)適用情況 :star:
①內控皆包含在電腦程式中
②無足夠可目視之查核軌跡
③資料龐大時
2.優點
(1)可節省人力及時間
(2)審計品質較高
(3)可擴大對客戶之服務範圍
3.缺點
(1)需要特別訓練、知識及技巧
(2)可能破壞客戶公司之資料
四、高階電腦輔助技術
同步審計技巧
1.系統控制審計覆核檔案法
(1)又稱嵌入審計軟體
(2)發現異常交易則會寫入審計日誌
2.快照法
(1)選擇並標明交易事項
(2)追蹤該等交易經過之流程
壹、事務所品質管制
一、品質管理準則1號-事務所品質管理
(三)品質管理制度組成要素(問
⒈事務所之風險評估流程
⒉治理及領導階層
⒊攸關職業道德規範
⒋客戶關係及案件之承接與續任
⒌案件之執行
⒍資源
⒎資訊及溝通
⒏監督及改正流程
(一)目的 :star:
以對事務所能達成下列事項
提供合理確信
1.依專業準則及適用之法令規範
(1)履行其責任
(2)執行案件
2.案件合夥人能出具適當之報告
3.能一致執行該等案件
(1)歷史性財務資訊之查核或核閱案件
(2)其他確信案件
(3)其他相關服務案件
4.就須執行案件品質複核之案件
訂定政策或程序
設計及執行
品質管理制度
:red_flag:法令或攸關職業道德規範應與本品質管理準則一併考量
(二)定義
⒈品質目標 :star:
欲達成與
品質管理制度各項組成要素
有關之結果
⒉品質風險 :star:
達成品質目標之風險
當下列存有合理可能性時,則存有品質風險
①風險之發生
②風險對達成
品質目標有負面影響
⒊因應對策 :star:
為因應品質風險所設計並實行之政策或程序
⒋合理確信
高度但非絕對程度之確信
⒍案件服務團隊
執行案件之所有合夥人及職員
⒌案件合夥人
(1)由事務所指派負責案件執行及出具報告
(2)亦稱主辦會計師或案件主持人
⒎案件品質複核 :star:
由案件品質複核人員對案件服務團隊
所執行之客觀評估
評估應於案件報告日前完成(3/31)
⒏品質管理制度之缺失
指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未建立品質目標
(2)未辨認或未評估品質風險
(3)未適當設計、付諸實行或有效執行因應對策
⒐風險基礎方法 :star:
使事務所能主動管理其所執行之案件品質
(1)
建立
品質目標
(2)
辨認並評估
品質風險
(3)
設計並付諸實行
該等風險之因應對策
⒑聯盟及服務機構 :star:
當事務所隸屬於聯盟時
(2)使用聯盟服務
(1)遵循聯盟規範
(3)使用服務機構資源
事務所仍須對品質管理制度負責
(四)品質管理制度之要點
3.攸關職業道德規範
包括與獨立性有關之規範
4.客戶關係及案件之承接與續任
確保事務所對財務及營運優先之考量
不會導致作出不適當之判斷
5.案件之執行
⑴了解並履行與案件相關責任
⑵對團隊之指導、監督及複核
⑶運用適當之專業判斷
⑷對困難或具爭議性事項進行諮詢
⑸注意並解決成員間之歧見
⑹案件書面記錄之
②保管
①及時彙整及歸檔
6.監督及改正流程
(1)設計及執行監督作業
決定監督作業之時間、性質及範圍
(2)對已完成案件進行檢查
至少就每一位案件合夥人
選取一個已完成案件進行檢查
(3)監督作業人員之條件
①具備專業能力及適任能力
②具備客觀性
(4)有關特定案件之發現事項 :star:
當發現有遺漏必要程序或報告可能不適當時
採取適當措施
遵循專業準則及法令規範
(5)聯盟對各聯盟事務所之監督作業
每年至少一次
向聯盟取得有關該監督作業結果之資訊
2.事務所之風險評估流程
(1)建立品質目標
(2)辨認並評估品質風險
(3)設計並付諸實行該等風險之因應對策
(4)辨認是否因事務所或案件
性質及情況之變動
而需要額外之品質目標、品質風險或因應對策
1.品質管理制度之責任 :star:
(1)由
所長或經營管理委員會
承擔最終責任
(2)確保監督及改正流程之人員
具有與最終責任者
直接溝通
之管道
(五)特定因應對策
1.對須維持獨立性之人員
每年至少取得一次
已遵循獨立性規範之書面聲明
2.對下列案件須執行案件品質複核
(1)
上市櫃
公司之查核案件
(2)
法令規範要求
之查核或其他案件
(3)為因應某些
查核或其他案件之品質風險
(六)評估品質管理制度
最終責任者
每年應至少一次
評估事務所之品質管理制度
(七)書面記錄
1.目的
(1)對品質管理制度之
一致了解
(2)支持最終責任者對
品質管理制度之評估
2.內容
(1)最終責任者及負責該制度運作人員之辨認
(2)品質目標及品質風險
(3)因應對策及該對策如何因應品質風險
(3)聯盟規範或服務所作評估之事項
3.保管期限
應由事務所訂定
但若法令規定時間較長,則以法令規定為準
一、220 查核歷史性財務資訊之品質管制(申
(一)主辦CPA對查核品質之責任
(1)對其所承辦案件之整體品質負責
主辦CPA
(2)對全事務所負責
所長 or 委員會
(三)查核案件之承接與續任
應考量下列事項(申
(1)客戶之品德
①主要股東
②高階管理人員
③治理單位人員
(2)查核團隊是否具備
①執行查核之能力
②足夠之時間及人力
(3)是否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②查核團隊
①事務所
(五)案件品質管制複核(申
1.對於
上市櫃
公司之查核案件
a.主辦CPA必須
(1)確定已指派案件品質管制複核人員
非參與查核之人
(2)與複核人員討論
查核過程中所發現之重大事項
(3)案件品質管制複核完成後
方能出具查核報告
b.案件品質管制複核人員應考量
(1)團隊對於
獨立性
之評估
(2)團隊所發現之
重大風險及其因應措施
包括對舞弊風險之評估及因應
(3)團隊對
重大性及重大風險之判斷
(4)
已更正及未更正
不實表達金額及其處理
(5)應與管理階層、治理單位或其他單位
溝通
之事項
2.案件品質管制複核應包括
對下列之評估
(2)報告所依據之結論
(1)團隊所做之重大判斷
:warning:主辦會計師之責任不因案件品質管制複核而降低
(二)職業道德規範
主辦CPA須確認是否已遵循
獨立性
(申
1.辨認及評估
從事務所內部或聯盟事務所取得相關資訊
2.已辦認之違反獨立性情況
評估是否影響查核案件之獨立性
3.採取適當措施
消弭影響或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4.作成書面紀錄
(1)對獨立性作成之結論
(2)事務所內部支持該結論之相關討論
(四)查核案件之執行
主辦CPA之責任(申
(1)應負責查核案件之
①指導
②監督
③執行
:red_flag:出具查核報告前
主辦CPA應複核工作底稿
(2)確信查核工作
係依據專業準則及法令執行
(3)所出具之查核報告
於當時情況下係屬適當
:red_flag:Q是大範圍,220是小範圍
二、品質管理準則2號-案件品質複核
(一)目的
:red_flag:法令或攸關職業道德規範應與本品質管理準則一併考量
指派具備資格
之案件品質複核人員
對案件服務團隊執行客觀之評估
(二)定義
案件品質複核人員
(1)合夥人、事務所之其他人員或外部人員
(2)並非案件服務團隊之成員
(三)案件品質複核人員之指派及資格 :star:
1.資格
a.具備
(1)專業能力
(2)適任能力(包括有足夠時間)
(3)適當權限
b.遵循
(1)攸關職業道德規範
(2)法令規範
2.對客觀性之威脅(問
(1)自我利益
(2)自我評估
(3)熟悉度
(4)脅迫
3.曾擔任案件合夥人之冷卻期 :star:
(1
)兩年
(2)若攸關職業道德規範之規定期限較長,則以規範為準
4.發現資格受損(問
應通知事務所之適當人員
(1)若複核尚未開始➜拒絕接受指派
(2)若複核已開始➜中止複核執行
(四)案件品質複核之執行
案件品質複核人員應(問
1.閱讀並瞭解
(1)有關案件及企業之
性質及情況
(2)有關事務所之
監督及改正流程之資訊
2.與案件服務團隊討論
規劃及執行時之
重大事項&重大判斷
3.複核該重大判斷並評估
(1)做成該重大判斷之
基礎
(2)案件書面記錄
是否支持
所達成之結論
(3)所達成之結論
是否適當
4.確定攸關職業道德規範
已被遵循
5.對困難、具爭議性或有歧見之事項
已作諮詢
6.主辦會計師已充分且適當
參與案件查核
7.複核
(1)查核案件
①財務報表
②查核報告
(2)核閱案件
①財務報表或財務資訊
②核閱報告
(3)其他確信或其他相關服務案件
①標的資訊
②案件報告
:red_flag:當複核人員對案件服務團隊之
重大判斷或結論存有疑慮時
應通知案件合夥人
肆、540 會計估計及相關揭露
一、定義
(一)固有風險因子 :star:
1.估計不確定性
2.複雜性
3.主觀性
4.其他固有風險因子
(二)管理階層單一金額估計 :star:
管理階層於財務報表認列或揭露會計估計時
所選擇之單一金額
(三)管理階層偏頗
管理階層於編製資訊時缺乏中立性
二、作法
(一)風險評估程序
對下列事項取得了解
1.受查者及其環境
(1)受查者之交易、事件或狀況
(2)攸關之法令因素
2.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
3.內部控制制度
⑴監督與治理之性質及程度
⑵管理階層應用專門知識或技術
是否採用管理階層專家之工作
⑶受查者之風險評估流程
⑷受查者與會計估計有關之資訊系統
①對攸關方法、假設及資料來源之
辨認
②
了解
估計不確定性之
程度
③
如何因應
估計不確定性
⑸所辨認會計估計流程中之控制
⑹如何複核前期會計估計之最終結果
(二)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1.應考量下列事項
(1)會計估計受估計不確定性
影響程度
(2)下列事項受複雜性、主觀性或其他固有風險因子
影響程度
:star:
①
會計估計
之方法、假設及資料
②
管理階層單ㄧ金額
估計及相關揭露
2.判斷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是否為顯著風險
(三)因應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2.管理階層偏頗之跡象(問
若管理階層有誤導之意圖
即偏頗本質上為舞弊
EX
(1)主觀判斷情況變動
而改變會計估計或方法
(2)所選擇假設或資料將有利於
達成管理階層目標之單一金額估計
(3)所選擇之單一金額估計顯示
管理階層有樂觀或悲觀傾向
管理階層偏頗之跡象本身並不構成不實表達 :!:
3.確認會計估計是否合理或存有不實表達 :star:
不實表達為
(1)查核人員單&管理階層單一金額估計有所不同時
兩者間的差異
(2)管理階層單一金額估計未落於查核金額區間內時
與查核金額區間估計
最接近一端之差異
4.與治理單位、管理階層或其他攸關機關之溝通 :star:
(1)受查者會計實務
重大質性層面
(2)內部控制
顯著缺失
1.進一步查核程序(問
(2)自截至查核報告日所發生之事項
取得查核證據
風險越高、須取得更具說服力之證據 :red_flag:
(1)
測試
管理階層如何作會計估計
①方法
②重大假設
③資料
(3)建立查核人員之
①單一金額估計
②金額區間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