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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5-1, 村(里)長 - Coggle Diagram
公民5-1
均衡制度
地方權限
清潔隊清理大型垃圾
機車失竊警局報案
中央權限
教育部說明108課綱
編列審查114年國家預算
如兩方權限發生爭執
立法院 解決
權力分立
水平分權
同一層級的政府分給
行政
立法
ex.
中央五權
司法
考試
立法
行政
監察
地方兩權
行政
立法
垂直分權
中央
全國一致
地方
因地制宜
選舉
地方
1
直轄市長
30
市議員
23
2
縣市長
30
縣市議員
23
3
鄉鎮市 山區 長
26
民代表
23
中央
總統
40
立法委員
23
地方政府層級-依 地方制度法 規定
地方自治團體
2
三市+13縣
區長
行政
縣市政府
立法
縣市議會
3
鄉鎮市 山區
行政
公所
立法
民代表會
1
六督直轄市
6個山地區長
單位
行政
市政府
立法
市議會(員)
市長
村(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