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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NB 3313 EP1 教育研究范式, 若将范式分为定量研究范式和定性研究范式,同一研究不能既被归为定量,又被归为定性。 - Coggle…
BCNB 3313 EP1
教育研究范式
一、教育研究范式的定义
源自托马斯·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
范式是一种被科学共同体所接受的信念、价值、技术的集合核心内涵
范式在教育学中被用来解释不同研究路径的差异
强调研究信念、价值取向与方法论的结合
二、教育研究范式的分类(非最新)
经典分类
1)实证主义范式
哲学基础:经验主义、逻辑实证主义
研究方法:量化方法、实验法
核心特征:客观性、可验证性、可重复性
2)人文主义范式
哲学基础:解释学、现象学
研究方法:质性研究、个案研究
核心特征:主观理解、情境依赖、意义建构
3)批判理论范式
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
研究方法:行动研究、批判反思
核心特征:社会变革、权力批判、解放导向
4)行动研究范式
哲学基础:实践理论
研究方法:参与式研究、行动反思循环
核心特征:实践改进、问题导向、持续反思
二分法分类(互斥)
1)事实性研究 vs 规范性研究
事实性研究:揭示经验性真理,重视数据和观察
规范性研究:揭示理性真理,重视价值和规范
2)实证研究 vs 思辨研究
实证研究:依赖客观证据,揭示事实规律
思辨研究:依赖逻辑推理,揭示本质特征
三分法分类
1)实证主义范式
强调量化研究,基于客观事实
2)解释主义范式
强调质性研究,关注主观体验
3)批判理论范式
强调社会批判,关注不平等现象
四分法分类
1)思辨研究:理念论 + 集体主义
2)实证研究:经验论 + 集体主义
3)批判研究:理念论 + 个人主义
4)行动研究:经验论 + 个人主义
三、教育研究范式分类的方法论原则
逻辑规则
-周延原则:所有子项之和需等于母项
每个分类的类别加起来应当构成一个完整的集合。
在分类时,不能遗漏任何已有或潜在的重要范式。
当我们将教育研究范式分为实证主义范式、解释主义范式和批判主义范式时,确保所有主流范式都被涵盖在内,而不是遗漏某个关键的研究取向。
相斥原则:子项之间不能相互重叠
各个类别之间应有清晰的边界,避免交叉和重叠。
同一原则:分类标准需统一
分类时要坚持同一个维度或标准,不能一会儿按哲学基础分类,一会儿按方法论分类。
本质特征原则
-以“对待量化研究的态度”作为区分核心
量化研究(或实证研究)强调的是对可观测的现象进行量化测量、统计分析等过程,这一态度基于实证主义的信念,其核心在于认为教育研究可以通过客观数据来得出结论。
与此不同,某些教育研究范式则强调质性研究,关注教育现象背后的意义、情感和社会文化因素。这类研究通常关注个体的经验和理解,采用的是解释主义、现象学或人本主义的视角。
区分不同类型的教育知识来源
在分类过程中,必须要突出各范式的独特性,避免将其简单归为某一类别,而忽略其本质特征。
对待量化研究的态度不仅是一个理论性的立场,更对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和认知论产生深远影响。
逻辑与历史统一
分类需体现历史发展脉络
逻辑应反映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教育研究范式经历了从实证主义到解释主义再到批判主义的发展历程,这一过程既有历史连续性,又有逻辑递进性。
四、教育研究范式的未来发展趋势
多元融合
混合研究方法的兴起
综合实证、质性与批判的优势
2)实践导向
更加贴近教育实际问题
强调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
3)全球化视野
强调国际学术对话
尊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研究特色
若将范式分为定量研究范式和定性研究范式,同一研究不能既被归为定量,又被归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