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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 道德發展, 皮亞傑(Piaget), 階段 : 1-3歲, 階段 : 6歲-青春期, 階段 : 青春期-成年,…
犯罪心理學
人格特質理論
基本主張
共同特質
: 屬同一種族、文化、生活方式的人,所具有的共同人格特質&
個人特質
: 由個人在其獨特的遺傳與環境下形成
(在人格結構中,均具有兩種特質)
格魯克夫婦
犯罪少年
具有自我主張、違抗、衝動、矛盾、自我崇拜、缺乏關係、人際關係不佳、仇恨......等病態(負面)人格特質,而增加他們的攻擊性或犯罪可能性
艾森克(Eysebck)
犯罪人具有兩種特性
外向
---較衝動、不能反省自己的行為及情感&
神經質
---較易焦慮、緊張及情感不穩定
Yochelson&Samenow---犯罪人格
深入訪談具有精神病症狀的住院犯人,得出結論 :
犯罪並非環境造成,而是犯人幼年時的自我選擇
主張
犯罪人格出生時就已烙印上,不受父母影響
認為犯罪者有共同不正常的思考型態,致使其容易犯罪
犯罪人生活在一種沒有忠誠與信賴的世界裡,不信賴他人要求他人的信賴,並不知道他如何常生活中有責任感的相處
心理病態性格
匹涅(Pinel)
發現部分精神異常者的思考能力、判斷力並未受損,且知道其行為的不合理性,常有衝動性的攻擊行為---開啟心理病態性格的概念
克列格(Cleckley)&韋史尼(Wishine)
對心理病態者進行長期觀察(彙整11種特質)
形成因素
生理因素
基因遺傳造成腦波反應緩慢,對尋找刺激有渴望
生理上及情緒上的反應遲鈍,對外來刺激缺乏感應性
疾病或意外而導致腦部及神經系統損害,造成自控能力下降
社會因素
早期被父母拒絕,缺乏情感依附,造成發展出對他人的不信任及敵意
革命或科技上的革新與發展可能會產生高於常態的心理病態性格者
處置對策
灌輸道德意識
對心理病態者灌輸道德意識是唯一矯治其行為的方法
採用社區處遇
透過環境療法,在自家住宅進行心理療法,以有效解決其變態性格
建立互信關係
矯正人員先和心理病態者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逐步進行輔導、諮商、感化、教育、心理治療
認知與道德發展理論
基本觀點
發現犯罪人具有「犯罪思考型態」,思考方式與常人不同(不合邏輯、錯誤的認知型態)
犯罪人認知發展理論~>追朔至可魯克夫婦之研究,認為思考的多疑固執或衝動性為犯罪人族群中的重要特性
道德發展理論
柯柏爾(Kohlberg)---將道德發展階段應用到犯罪
認為在人們在成長過程中經歷不同的道德發展階段,每個階段對於對與錯的道德問題各有不同的判斷理由
研究結果 : 犯罪者的道德發展遠低於具相同社會背景的非犯罪者;多數非犯罪者落於第三、第四階段,犯罪者落於第一、第二階段
瓦特斯(Waters)
權力取向
犯罪人對這世界採用強與弱二分法,運用此原則去面對周遭的人、物,透過攻擊或羞辱來達到犯罪目的
虛情假意
強調自身較正義或軟弱的一面來替自己的行為辯解
自恃特權
呈現自我中心思想,認為自身凌駕於法律之上,享有特權不需遵守法律
過度樂觀
犯罪者常對於自己及其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可能不良後果判斷常不切實際,現在自身幻想中
切除斬斷
常用各種方法使期從事犯罪時能免於恐懼
認知怠惰
犯罪者最初會仔細評估犯罪風險,但一段時間後因太容易達成目的逐漸產生怠惰
自我安慰
犯罪者會把從事犯罪的原因歸咎在外在環境或其他不公平的事情上,減輕犯罪行為帶來的焦慮不安
半途而廢
常忽略長遠目標,只重視眼下慾望滿足,缺乏恆心完成目標
母愛剝奪理論(附著理論)
主張
在嬰兒與母親間建立感情鍵
感情鍵的強弱決定小孩未來形成感情鍵的能力
哺乳動物自出生起就有了社會發展
為成功建構感情鍵,須對孩童有愛心、溫暖及時常互動
鮑比(Bowlby)---附著理論六大特徵
發生過程
嬰兒在九個月左右會對可滿足他社會互動的人形成附著
學習
學習在附著發展中扮演中要角色,是基本的社會互動
期間
一旦附著,經常延續下去,有時終其一生
組織
附著行為慢慢由父母向外發展至老師、朋友、配偶
特殊性
附著具有選擇性,父母往往是最早附著的對象
生物功能
附著行為具有生物上的功能就是生存
(鮑比認為)
2 . 當孩童與母親或其代理者分離,就會產生焦慮附著,而與他人發展親密和情感關係的能力就會降低
1 . 習慣犯就是典型不具形成附著能力之人
補償理論
阿德勒(Adler)---提出
自卑感源於襁褓時期
自卑感式引導人類行為的原動力
認為自卑情結與人類行為才有密切關係(認為佛洛伊德高估性衝動與潛意識對行動的影響力)
犯罪是犯罪人超越自卑,尋求他人注意的補償行為
精神(心理)分析學派
創始人 : 佛洛伊德(Freud)
理論內容
人格結構
自我 : 是人格中的現實部分,它發展於本我之後。負責協調和調解本我與現實之間的衝突
運作原則:自我
遵循現實原則
,即在滿足本我需求的過程中,必須
考慮現實世界的條件與限制,並延遲衝動的滿足
自我是位於意識層面,它根據現實情況來調節行為,
確保滿足本我的需求的同時,不違反現實的約束或社會規範
超我 : 是人格中的道德部分,它代表內化的社會規範、道德原則和父母的教導
運作原則:超我
遵循道德原則
,它強烈要求個體遵循道德標準,並會在行為偏離道德規範時感到內疚或羞愧
超我在自我發展的過程中形成,當個體內化來自家庭、社會和文化的道德觀念後,超我便開始作用。
它不僅關心行為的合法性,還關心行為的道德性
本我 : 是人格的最原始部分,存在於無意識中。它完全由生物本能和衝動驅動
運作原則:本我
遵循快樂原則
,即希望無延遲地滿足所有欲望,避免痛苦,追求即刻的快樂
佛洛伊德認為
本我是與生俱來的
,包含了個體的基本生理需求,如食物、性、舒適等
人格發展五階段
口腔期
階段 : 0-1歲
幼兒在此階段受到撫愛、適當的斷奶,往後發展較有成就;反之經歷到挫折感,收到壓抑成為潛意識會影響日後行為
原始欲望滿足來自口腔
肛門期
此階段父母會管制幼兒的衛生習慣,過嚴則會變固執、虐待狂或完全被動、順從;反之則變漫不經心、草率、骯髒
原始欲望滿足來自肛門區域
性器期(性蕾期)
階段 : 3-6歲
原始欲望滿足來自性器官
戀親衝突 : 孩子會經歷所謂的厭父情結或厭母情結,指幼童對父母的性別角色有強烈的情感依附,並且可能對同性父母產生競爭和敵意
潛伏期
原始欲望呈現潛伏期
兒童開始專注於學習和社會互動,此階段主要關注於認知發展、技能學習及與同齡人建立友誼;發展不良則會出現性昇華或壓抑性慾
性徵期(生殖期)
這一階段開始性慾重新出現,且朝向成年人的性成熟,個體開始尋求長期的伴侶關係和繁衍後代
佛洛依德認為此時期的性本能需透過「性高潮」才能滿足,因此產生性愛
成功經歷此階段的個體會發展出健全的性關係和成人情感;反之則出現異常成人性表現(如同性戀)
人格動力
意識
指的是我們目前能夠直接察覺的思想、感受和經驗
當下的思想
前意識
指不在意識範圍內,但可以很容易回憶起來的內容,是潛藏在我們意識邊界中的資訊,我們可以通過意識努力去回想
潛意識
無法直接察覺的思想、記憶,這些內容通常會被壓抑,而潛意識中的內容雖然不在我們的直接意識中,卻強烈地影響著我們的行為,如透過夢境、口誤等方式表現出來,影響個體行為
佛洛伊德理論中的核心
犯罪行為分析成因
犯罪行為是缺陷超我的行為
犯罪行為是一種替代性滿足的象徵
犯罪行為是一種神經性行為
行為主義與社會學習理論
行為主義
主張
人類行為是透過學習而來,是環境下的產物
個體的犯罪刑為式透過直接經驗及獎懲而來
指研究個人行為,研究刺激和反應,而不研究意識
操作型制約理論
史金納(Skinner)
貢獻:創立「操作制約」,又稱「工具制約」
大白鼠壓桿實驗:老樹按壓桿子變成取得食物的手段,故稱之為「工具制約」。創立「操作性條件反射(工作條件反射)」是一種聯想學習過程,通過該過程,行為的強度會通過強化或懲罰來改變
影響
正增強、負增強、正增強物、負增強物
個體反應後,某一刺激物能使個體感到滿意、愉快,因而強化該反應,該刺激物即稱「正增強物」,利用正增強物來強化個體反應的措施或安排就是「正增強」&個體反應後,某一刺激物能使個體感到厭惡、痛苦,因而強化該反應,該物即稱「負增強物」,利用負增強物來強化個體反應的措施或安排就是「負增強」
原增強、原增強物、次增強、次增強物
事物本身就具有增強行為作用者,稱為「原增強物」,利用「原增強物」來強化個體反應的措施或安排就是「原增強」& 事物本身不具有增強行為作用,稱為「次增強物」,利用「次增強物」來強化個體反應的措施或安排就是「次增強」
桑代克(Thorndike)
提出連結主義理論,解釋清楚識別貓從迷香中逃脫箱是否使用了頓悟(迷香和貓的運東之間的連結被每次逃脫所強化)
影響:提出學習理論三定律:練習律、準備律、效果律&透過動物實驗,體會其學習過程,從而提出連結主義理論刺激(S)--->反應R公式。被認為是教育心理學的奠基人
古典制約理論
巴夫洛夫(Pavlov)
影響:後經約翰-布羅德斯-華生的著作廣為流傳,制約的自動學習型態成為當時發展中的專業研究比較心理學的重要觀念與行為主義的重要研究方法
以狗為實驗,食物入口而生唾液,是一種非經學習的反應,但見到食物即生唾液,是學習而來,因而建立一種「刺激-反應」的關係
社會學習理論
主張
人類的學習是個人與其社會環境持續交互作用的歷程
這些學習行為所涉及的刺激反應,都是社會性的,故又被稱為「社會學習」
人非生而具有暴力行為本能,乃透過生活觀察、學習而來
班杜拉(Bandura)
行為模仿(來源)
生活環境
居住經常有暴力行為之地區的人比主要在傳統行為地區的人更有暴力行為
傳播媒體
電視、電影等傳播媒體常將暴力描述成可接受的行為,人們將易於學習到以暴力行為處理日常事務
家庭成員
使用暴力行為的小孩,其父母常有相同模式的行為
暴力行為的形成
觀察學習
透過學習即可獲得大量綜合行為型態。此種行為基本上受到四個相互關聯之次級過程所支配,包括注意過程、記憶過程、運動產生過程即刺激與動機過程
直接經驗的學習
暴力行為亦可透過自身經驗形成
生物因素
暴力行為是受到神經生理機制影響,此種應想包刮否應之型態、學習之速度等
暴力行為的激起
正面效果之引誘
當預期行為將面臨有效力之效果時,亦可能產生暴力
楷模之教唆者
看到他人表現暴力並未受到應得的制裁,也會助長暴力行為得產生
嫌惡的教唆者
身體遭受攻擊、言語羞辱、生活條件不佳之變化或行動受阻時,即可呈現暴力行為
教導性之教唆者
透過幫派成員的教導並學習仿效後,內化成自我的一部份,自然呈現暴力行為
妄想之教唆者
當個體不能有效的與現實生活相聯結,而被換節的力量操縱時(如 : 妄想有人要傷害他),則可能因為自保而對他人有暴力行為
暴力行為持續原因
外在增強
受到獎勵、鼓舞或減輕痛苦
懲罰效果
暴力行為未受到應有懲罰,會強化個體對此行為的認同並合理化,並持續暴力行為
替代性增強
觀察到的結果得到正增強,則個體也會學習是類型行為
道德發展
前傳統階段(10歲左右)
服從與懲罰取向 : “對”是指遵守權威,避免懲罰
功利主義取向 : “對”是為滿足自己需要,具強烈自私感
做壞事不被抓到和懲罰的機率為何
傳統階段(15歲左右)
互惠關係取向 : “對”是為了成為好人,會站在他人角度關心他人
法律與秩序取向 : “對”是為維護社會規範,未人群和社會的福祉效勞
後傳統階段(20歲左右)
社會契約取向 : “對”是為達到「社會契約」之目的,以全體大眾認知的規範來規範自己的權利
普遍倫理原則取向 : “對”是為了全人類的正義、平等原則及人格的尊重負責
三階段六時期
皮亞傑(Piaget)
認知或推理過程
前運動期 : 開始使用言語及符號來吸收知識及從事簡單的思考活動,但仍相當自我中心主義的以自己的觀點看世界
具體運作期 : 能用具體事例從事推理
感覺動作階段 : 對外在環境的反應單純,僅尋找有興趣的事物並發展期反應
形式運作期 :已發展成熟,能運用邏輯後抽象的思考來解決問題
道德發展理論
他律 : 5-9歲,以服從權威、避免懲罰為主
自律 : 10歲以後,對事理、道德的判斷較為獨立、理性,又稱「道德獨立時期」
無律 : 4-5歲,以自我為中心、神經感應為主,無外界監督及自我控制
規律 : 12歲以後,道德發展完成,可獨立判斷是非善惡
兩者相對應
提出
階段 : 1-3歲
階段 : 6歲-青春期
階段 : 青春期-成年
由於快樂原則未受合適調節而產生罪惡感,藉由犯罪行為來尋求逮捕與懲罰而協助減輕其罪惡感
父母未將社會期望與規範教導小孩,使孩童沒有將道德行為準則內化,因此未發展合適的內在自我控制,使其屈服於原始欲望之下
早期發展不健全的孩童用某種行為來滿足內心未被滿足的空白
5 .只顧目前享樂
7 .無悔意、無罪惡感
6 .主要情感反應的匱乏
8 .過度自我中心
4 .過度追求刺激
9 .低度挫折容忍力
3 .動機不適當的反社會行為
10 .缺乏自知之明
2 .不能從經驗中學到教訓
11 .慣於玩弄別人
1 .無法與他人建立忠誠而持久的關係
假如道德成長未能循續發展或停留在早期之無律階段,皆可能因而違反社會規範,形成犯罪或偏差行為
做壞事不對,無論如何都不能做壞事
守法固然重要,但是在某些原則上的敬重卻超越法律
被壓抑的生理本能、慾望
記憶
(操作制約之父)
新行為主義理論的代表
0-2歲
2-7歲
7-11歲
11歲-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