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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課程意義:, 課程設計層次, 課程實施, 課程改革, 課程實驗:實驗三法, (校內)課程結構:, 課程要素, 評鑑,…
課程
課程意義:
課程定義四大類:
經驗:學生的學習經驗
經歷的授課風格
預習-->上課-->校正
課程連結(不同科目)
上課態度
查資料
經驗有時可預期-->課程設計人員就預期經驗來規劃
目標:課程為達成教育目標之手段
行為術語描述目標-->明確/可觀察
計畫:含目標+內容活動安排
教材
測驗
目標
科目:規劃的學分表
學習/訓練的領域
大綱、教科書、教材
知識本位
拉丁文:遵循的路線
偏重:制定-->發展
課程設計層次
古德拉:課程設計四層次
機構層次
:學校/學校系統決定
教學層次
:教師決定
社會層次
:中央(政治情境)決定
個人/經驗層次
:學生主動尋求學習經驗決定
在此運作下的五種課程
正式的課程
:教育董事會定下來的
知覺的課程
:實際感受到的內容
理想的課程
:委員會發展而來
基金會
利益團體
政府
運作的課程
:實際發生的課程
經驗的課程
:學生所經驗的的運作課程
發展:邊執行邊修改
知識發展
學生特質
社會需要
趨勢:教育工學(齊一)-->教育美學(差異)
艾斯納:課程美學
修正使其趨於理想
評鑑
修訂
反覆試用
課程實施
締造觀
(
美學
):藉教師和學生的互動現場產出課程內容
ex: 現場提問-->討論
調適觀
:因應實施情況加以調整
忠實觀
(
工學
):不改變課程原貌,接近原貌的實施
課程改革
80年代:能力本位
108課綱:素養導向
60年代:知識本位
課程實驗:實驗三法
《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鼓勵學校進行課程與教學創新,允許轉型為實驗學校,或新設創新學校
《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
》:地方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立學校營運,融合公私資源,提升教學效能
《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提供家庭教育或非正式教育合法化途徑
(校內)課程結構:
有意圖學習
正式課程
有明確規劃
列於課表
以學科劃分
非正式課程
:正課之外學校安排的學習活動
典禮
儀式
比賽
課間活動
聯課活動
連帶學習
潛在課程
:經與環境中人事物接觸後產生的經驗
非預期、計畫產生的影響/價值信念
類:生活經驗
隨(非)正式課程進行
課程要素
泰勒:目標模式
為達成這些目的,應提供何種學習經驗
這些經驗應如何有效地組織起來
如何確定教育目的達成與否
學校教育應達成何種教育目的
評鑑
找出要修正的地方
需要多種眼光
出版社:教科書、教材發展為重點
專家判斷、教師座談
教育部:目標、時數、科目、大綱
學生實際體驗感受
教育內容:審慎設計+發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