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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問題的由來和回歸歷程概略 - Coggle Diagram
香港問題的由來和回歸歷程概略
1985年
6月
草委會由59 人組成,當中內地委員佔36 人,香港委員佔23 人
7月
草委會決定委託香港委員籌組具廣泛代表性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簡稱「諮委會」),負責在香港收集各界人士對基本法的意見和建議
4月
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簡稱「草委會」),負責《基本法》的草擬工作
12月
諮委會正式成立, 成員包括了工商、金融、地產、司法、法律、專業、教育、傳媒、勞工、公務員、政見團體、學生、社會服務、宗教等各界代表人士及少數外籍人士
1972年
聯合國通過決議確認香港和澳門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把港澳兩地從殖民地名單中刪除
1982年
時任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訪華。戴卓爾夫人當時堅持三條不平等條約仍然有效,但鄧小平重申不承認
1842年
中、英簽訂《南京條約》,割香港島
1898年
中、英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行租借新界
1949年
中國不承認英國強加的三條不平等條約,主張在條件成熟時與英國以談判方式解決香港問題,未解決前暫時維持現狀
1979年
港督麥理浩到訪北京,首次向中國提出香港前途問題。鄧小平初步表達以「一國兩制」方針解決
1984年
中國與英國政府正式簽署《中英聯合聲明》,中國會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1860年
中、英簽訂《北京條約》,割佔九龍半島
1988-1989年
諮委會就《基本法》草案舉行了兩次公眾諮詢
1990年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香港特別 行政區基本法》以及三個附件,並決定於1997 年7 月1 日起實施
1997年7月1日
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宣告成立,《基本法》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