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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政府組織 - Coggle Diagram
2-2政府組織
事件
保障人民權益
維持社會秩序
憲法
處理全國公共事務
維護國家安全
中央政府
五院
司法院
考試院
立法院
監察院
行政院
辦理地方行政
民眾關係密切
地方政府
行政機關
縣市政府
鄉鎮市區公所
直轄市政府
立法機關
縣市議會
鄉鎮市民代表會
直轄市議會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代表會
國家元首
人民直選
總統
人物
中央政府
五院
立法院
制定法律
監督施政
審查預算
司法院
解釋憲法
各級法院
訴訟審判
考試院
國家考試
技術考試
行政院
國家發展
中央經費
公共事務
監察院
糾正施政
彈劾失職
地方政府
行政機關
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鄉鎮市區公所
立法機關
直轄市議會
縣市議會
鄉鎮市民代表會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代表會
總統
統率三軍
公布法律
對外代表
背景
中央政府
行政院
院長1人
總統任命
副院長1人
政務委員7-9人
院長提名+總統任命
立法院
委員113人
任期4年 (連選得連任)
立委推選院長、副院長
司法院
大法官15人
院長、副院長各1人
任期8年
考試院
考試委員7-9人
院長、副院長各1人
任期4年
總統提名
立法院任命
監察院
委員29人
院長、副院長各1人
任期6年
地方政府
行政機關
教育文化
社會福利
交通建設
公共衛生
立法機關
反映民意
監督行政
督促發展
審查預算
總統大選
總統、副總統
任期4年 (連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