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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退休金計算方式可為「確定給付制」與「確定提撥制」請說明這兩種制度之定義。
現行我國採何種制度?(10分)
並說明前述兩種制度之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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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一)「確定給付制」與「確定提撥制」之定義
1.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fit plan,DB):
雇主(政府)承諾員工於退休時,按約定退休辦法支付定額之退休金或分期支付一定數額之退休俸。
2.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
雇主(政府)或員工依退休辦法每年(月)提一定數額之退休基金,交付信託人保管運用,於員工退休時將員工與政府共同提撥之資金和運用孳息給付給退休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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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法第7條第1項規定,退撫基金,由公務人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基金費用設立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同法第27條規定之公務人員退休金給付計算基數,係以年資、年齡及平均俸額為要件。可知,我國現行制度為「確定給付制」。
(二)「確定給付制」與「確定提撥制」之優缺分析
1.確定給付制
(1)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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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對政府而言,能夠穩定員工的人員流動,也易於進行人事管理。
(2)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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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給付資金的準備上,長期承諾面臨的變數也使得政府易遭實質的財務風險。
2.確定提撥制
(1)優點
①節省管理費用,也可避免過多來自未來不可預期的風險。
②員工也有機會隨著景氣的發展獲利,得到較多的退休金。
(2)缺點
①政府必須要花費更多心力在人員的激勵與管理手段上,避免人才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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