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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作業 - Coggle Diagram
考績作業
績等管制
不評乙上
思想、品德、績效分項有一項評列乙等
遭記大過一次或累記大過二次以上,獲記功一次,超過部分無法相抵者
上年度考績丙上,今年未獲記功以上獎勵者
犯罪遭判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或易科罰金;判處拘役、罰金;免刑之判決(情節輕微之過失犯不在此限)
緩刑之次年至期滿撤銷前
正常考評
一次記功1次以上,未受懲罰
乙上
無一次記功1次以上
功過相抵後有獎1
乙等
功過相抵後無獎1
當年度不評乙上
依軍懲罰懲罰降級者
依公懲法懲誡降級、減俸及記過者
不評乙等
綜合表現低劣者
思想、品德、績效分項有一項評列丙上以下
遭記大過一次或累記大過二次以上,無一次記功者
判有期徒刑以上未宣告緩刑或易科罰金者
依軍懲法撤職或降階者
經公懲法免職、撤職、休職者
比例限制
優等:連同特優不逾5%
甲上:不得逾15%
甲等以下無比例限制。
注意事项
因案移送懲戒或司法審理者,不得評列優等以上
績等比例所剩餘數不四捨五入
高績等可挪用於低績等
另予及補辦考績亦列入绩等比例管制
特優:1%
不評甲等
思想、品德、績效分项有評列乙上者
功過相抵未獲嘉獎1次的
檢束、禁足未獲獎2
罰薪、悔過未獲功1獎1
訓期十四週以上進修受訓未結訓者.
公懲會遭申誡者
年度內緩起訴確定
當年度不評甲等
過失犯、情節輕微不在此限
服役期間的犯罪行為
次年至期滿
正常考評
一次記功1次以上,未受懲罰
乙上
功過相抵後有獎1
無一次記功1次以上
乙等
功過相抵後無獎1
個人績優
不受比例限制
優等
獲颁軍種獎章
硕.、博士全時燋修提前一年獲得學位
甲上
累滿二大功
獲頒國防部及軍種獎狀
硕.、博士全時燋修提前半年獲得學位
特優:獲頒通用獎章
受比例限制
深造教育畢業成績排名前20%
特殊限制
品德違失記過以上懲罰不能抵
肇生重大軍風紀案件之主官不評甲上,將級主官不評優等
區分
年终考繢
任職滿一年
另予考绩
任職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
不予辦理考繢
年度內任職服勤未逾六個月
審核權责
軍官
司令部
審核所屬中將以下各階
軍團級
審核所屬上校以下各階(不含重要軍職)
聯兵旅級
審核所屬少校以下各階
旅級
審核所屬尉級軍官
士兵
營級單位主官
士官
考評層次編組
初考
士官、士兵
由士官督導長
軍官
各級主官(管)
覆考及審核
例外:受考人直屬長官只有一級時,不設評鑑會,由直屬長官逕行考評。
原则:成立評鑑會,
考評原则
注意事项
1、依組織系統
3、低階高佔,以可晉之階為準,高階低佔,以現階為準。
2、按同(編)階同職為主,同經管為輔
4、受考人階職,以0930日之階職為準,1001調職者,由原單位辦理。
作業顺序
初考
覆考
依初考參考單位任務特性、工作表現及獎懲依比例及限制條-件完成覆考.。
審核
按積等比例依受考人年度內之平時考核及综合考評結果,呈送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