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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查核人員對所評估風險之因應, ※顯著風險一定要有CT+ST - Coggle Diagram
49 查核人員對所評估風險之因應
基本準則
整體查核對策 §47、§49-4 (規劃下)
因應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因應 (分流) no.5-6
CT
採用以往查核所取得之AE
對顯著風險之控制(當期)
採用期中取得之AE
ST
因應顯著風險之ST (至少應包括細項測試)
ST的時間
期中
剩餘期間:應執行雙重目的測試 (CT+ST)
未預期之不實表達
擴大ST之NET
重作風險評估
與結算及財報編製過程有關之ST
(ex. 備抵壞帳、壞帳沖銷)
表達與揭露之適當性
評估AE是否足夠且適切
no.25 是否取得足夠且適切的AE
單項結論≠整體結論
no.26若無法取得足夠且適切的AE→保留/無法表示意見
no.24 完成審計前 (彙總)
先前評估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是否仍屬適當
書面紀錄
定義
證實程序
偵出個別項目聲明之重大不實表達(確信來源)
細項測試
揭露事項
科目餘額
交易類別
證實分析性程序
控制測試
測試內控之有效性
目的(主架構)
設計及執行有效的查核程序以取得足夠且適切的查核證據
此處之風險係指財務報表重大不實表述風險
計畫下
※顯著風險一定要有CT+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