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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 房屋 (出租:租金, 升值:自然增资(个人), 投资开公司:分红(共有)) - Coggle Diagram
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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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权
配偶权(夫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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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 地位平等;2. 姓名权;3. 决定自由;4. 监护职责平等;5. 扶养义务;6. 平等家事代理权: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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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
法定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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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的收益(发表或获得稿酬之一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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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个人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租金)和自然增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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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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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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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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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关系:1. 经济补偿;2. 经济帮助(一日夫妻百日恩,居住权);3. 过错财产分割(1. 一方有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可以少分或不分;发现可以一分到底;2. 再次分割财产 【3年】诉讼时效;3. 离婚财产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认定离婚财产协议未生效,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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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股东没有过半数同意(人头),在同等条件下也不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同意转让
合伙企业出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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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意且行使优先购买权,退伙或削减财产份额,若都不行,视为同意
房屋分割:1. 双方竞价;2. 一方拿房,一方拿钱;3. 卖房分钱;4. 房贷未还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还完房贷,另行起诉;5. 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亲子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
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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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问题
-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生父母有抚养困难和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异性收养年龄差40周岁以上限制,例如舅舅收养外甥女)
-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上述外,还不受无子一子的限制)
- 收养残疾未成年人、孤儿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受前款和无子一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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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的解除
-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除非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养子女8周岁以上的,还须征得本人同意
-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
- 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失败,可诉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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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1. 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2. 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3.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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