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Coggle requires JavaScript to display documents.
【第二組】第十二章網路霸凌與網路犯罪 - Coggle Diagram
【第二組】第十二章網路霸凌與網路犯罪
8.網路色情 :forbidden:
散播網路援交訊息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
刑期3年以下
罰新台幣100萬元以下
提供色情網站超連結
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
刑期2年以下
罰新台幣3萬元以下
張貼色情圖片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
刑期3年以下
罰新台幣500萬元以下
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
刑期2年以下
罰新台幣3萬元以下
補充影片1
補充影片2
#7 販賣各資或違禁品 :pencil2:
網路販賣違禁品 :fire:
※法令規定毒品、槍砲彈藥等屬於管制品,一般人不得持有及販賣
販賣醫療用品(無照販賣醫療用品)
藥事法
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
販賣活體動物(無照販賣活體動物)
動物保護法
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緩
販賣菸酒(以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之方式販賣菸、酒品)
菸酒防治法
菸害防制法
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緩
散播假消息:fire:
※散步不實消息影響公共安寧、造成恐慌
散佈不實疾病疫情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緩
散布謠言
社維法
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緩
散播惡意軟體:fire:
製作、撰寫惡意軟體
刑責:5年以下 罰金20萬以下
散播惡意軟體
刑責:3年以下 罰金10萬元以下
網路詐騙:fire:
網路詐騙
普通詐欺罪
刑責:5年以下 罰金50萬元以下
以不當方式將虛偽資料等輸入電腦,不法取得他人財產
刑責:7年以下 罰金70萬元以下
5.網路霸凌
行為
文字霸凌
影像霸凌
訊息騷擾
刻意孤立
觸犯刑責
網路毀謗
網路恐嚇
遭網路霸凌應採取的行動
保留證據
尋求協助
阻斷管道
6.網路犯罪與相關法律
網路犯罪類型
侵害智慧財產權
竊取或竄改他人資料
濫發垃圾郵件
販賣個資或違禁品
網路色情
散播謠言、惡意軟體
網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