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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 - Coggle Diagram
刑法分则
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大量的非实行行为的实行化规定,【都可并处没收财产,不可处罚金】)
煽动分裂国家罪(教唆行为的实行化,无死刑,无需遵循共犯从属说,即使被煽动人无动于衷,煽动人也构成此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帮助行为的正犯化,无死刑)
间谍罪
参加间谍组织(日常生活的行为被允许,例如间谍组织中的厨师)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提供商业秘密罪(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若秘密既是国家秘密又是商业秘密,想象竞合,从一重罪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法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情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与间谍罪区别:本罪一般为个人行为;间谍罪吸收了本罪的行为
法条竞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主体是军人,对象是军事秘密
叛逃罪(无死刑):抽象危险犯,只要国家机关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就推定危害了国家安全;如果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无死刑),煽动分裂国家政权罪(无死刑),投敌叛变罪,资敌罪
概说
罪名
具体罪名:个罪,分则各条文所确立的犯罪罪名
类罪名:某一类犯罪的名称,例如分则各章节就是类罪名
单一罪名:行为方式和行为对象只有一个
选择性罪名:行为方式或行为对象有多个,可以拆分,但不能数罪并罚
体系
罪状
叙名罪状:主客观非常清楚描述该罪
简单罪状:只规定罪名,但不做任何描述,例如故意杀人
引证罪状: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状况不做描述,需要【引用刑法的其他条款】来说明犯罪构成的具体条件
空白罪状:刑法分则条纹只规定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具体的犯罪构成条件需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确定。例如非法狩猎罪,在确定具体犯罪构成时,必须考虑狩猎法规的规定。【可能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表述,而违反国家规定的最低层级是国务院的层级】
混合罪状:大部分都是叙名罪状引证罪状、或空白罪状的混合体。例如非法狩猎罪就是空白罪状和叙明罪状的混合
法定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违反罪刑法定):只规定犯罪论不规定刑罚论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法定刑、宣告刑、执行刑
注意规定【提示性规定】和拟制规定【特别规定】(转化犯都是拟制规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