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
背景資料
能源沿革
農委會「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2003年 第29條 針對在原本農業設施規範內,可增設綠能設施
2009年
.第28條 增列設置「屋頂型」綠能設施規範說明(室內水產養殖)
.第29條 符合國營事業綠能專案,符合規範可增設「地面型綠能設施」(台糖)
2020年
.第2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國營事業依前項規劃者,增加「中央能源主管機關」。
.第29條 增列「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
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非核家園目標
2016年 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方案
2017-2022 以3期特別預算投入綠能建設經費,共272億
.2017-2018: 80億
.2019-2020: 114億
.2021-2022: 78億
再生能源30GW
4推動主軸:太陽光電(20GW)、風力發電(6.9GW)、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智慧新節能(其他3.1GW)
太陽光電
3大推動主軸示範案例:
「產業園區」、「畜、農、漁電共生」、「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
2016-2018 太陽光電技術平臺2年計畫:開發太陽光電模組與系統建置系統
2020年6月完成6.62GW設置量,推測2025年可達太陽光電20GW的能源目標
農委會被分配以農林漁牧以生產能量9.3W為目標,其中漁電佔4GW為目標
魚塭
全國魚塭:43000公頃
2021年優先規劃4072公頃無社會及生態影響露天魚塭做漁電
2021年優先推動229公頃室內養殖場做漁電
4推動主軸:智慧新節能、太陽光電、風力發電、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
太陽光電
3大推動主軸示範案例:
「產業園區」、「畜、農、漁電共生」、「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
2016-2018 太陽光電技術平臺2年計畫:開發太陽光電模組與系統建置系統
2021年
增訂限縮農業零碎地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法源依據:
農業發展條例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區域計畫法
都市計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