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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 111.06.09, 因應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 111.11.14 - Coggle Diagram
因應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
111.06.09
7.宿舍工作人員
法定配合疫情防治應變處置建議適用對象
接種疫苗3劑滿14天,匡列為密切接觸者
以快篩取代隔離,每日快篩陰即可上班
12.移工篩檢確診
1.自主匡列
防疫長或負責人匡列密切接觸者,提供衛生單位開電子居隔單
2.進行清消
3.安排確診者及密接者隔離空間
a.確診者就地隔離為原則
b.確診有中重度症狀,送醫或洽衛生局送集中檢疫所或加強防疫旅館
c.密接者與確診者(分棟、層、房)隔離空間區隔,衛浴分開
4.持續健康監測
紀錄要造冊
5.聯繫遠距醫療
洽醫療機構提供遠距醫療,協助領藥
6.協助快篩
雇主協助購買
快篩陽及確診移工注意事項
快篩陽性
就地隔離;等PCR檢測結果
確診移工
就地隔離
中重度症狀送醫
主動聯絡密接者
有症狀發生2日前至隔離當日曾共同用餐、居住或未戴口罩面對面15分鐘以上
密接者疫調前自我隔離並健康監測
密切接觸者注意事項
同房隔離移工,其與確診者最後接觸日及隔離期間應相同。
1.落實分流分艙原則
宿舍及工作區
2.明定工作規則及宿舍管理規則
衛浴餐廳等公共區分時段交錯使用
3.加強防疫宣導
4.掌握移工健康狀況及安排就醫
每日量測移工健康狀況應造冊
5.預備含獨立衛浴隔離空間
確診就地隔離
密接可為自有宿舍或在外租屋
6.成立防疫專責小組及防疫長
單一工作場所移工30人
指定防疫長
制定防疫計畫
防疫管理人員
職安衛、醫護、人資、風管
8.接續聘僱(含期轉)移工
未完整接種疫苗應於接續聘僱(含期轉)當日(含)前3日快篩
費用新雇主付
9.調派移工
未完整接種疫苗應於申請日當日(含)前3日內快篩
費用雇主付
完整接種疫苗,未限調派日數
未完整接種,須單次調派60以上
因應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
111.11.14
1.刪除公共場所應測量體溫及用餐隔板規範:取消移工出入工作場所、住宿地點之用餐區域、上下交通/通勤車前量測體溫,及消取用餐區域桌上設置隔板。
2.修正移工居住場所規範:刪除移工不得至非公共區域之樓層或區域活動規範。
3.無需紀錄移工外出資訊:刪除雇主應記錄移工外出有關旅遊史、 接觸史及是否群聚等資訊規定;另刪除雇主減少移工外出需求之建議事項。
4.確診移工原則就地隔離居家照護:移工經快篩陽性或經醫師評估屬於輕症確診COVID-19個案,改以就地隔離居家照護為原則,應遵循指揮中心相關居家照護規定及應遵守注意事項
5.移工屬密切接觸者改為0+7:配合111年11月7日起,密切接觸者原應居家隔離,改以0+7自主防疫。修正規範移工為密切接觸者,依指揮中心最新自主防疫指引規範,辦理自主防疫。
6.雇主調派移工前檢測放寬為2日快篩:鬆綁疫情期間移工調派及工作延伸應有3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定,放寬為移工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 雇主可依調派規定或依工作延伸規定變更移工工作場所。
7.取消移工宿舍第一線工作人員應接種3劑疫苗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