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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台灣的政治 - Coggle Diagram
戰後台灣的政治
4-2 戒嚴體制與白色恐怖
民國36年底,中華民國實施憲政,此後選出中央民意代表、總統與副總統;但因應國共內戰,政府余37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總統權力提升
戒嚴體制的建立
民郭38年,政府為防止共產思想與活動,而頒布戒嚴令,限制人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
同年,因國共內戰失利,退守台灣,大批軍隊也隨政府遷至而台
白色恐怖
戒嚴期間,政府為鞏固在台政權,濫用國家公權力,利用嚴密的情治特務系統戕害人權,造成白色恐怖愛建。
白色恐怖:民國40、50年代,情治單位往往不依法律程序逮捕民眾,也未經正常、公開的司法沈派便於以定罪。
白色恐怖的受難者,不分族群或性別
白色恐怖下的台灣社會、人人自危、互不信任,影響台灣社會正常發展。
原住民政策
戰後,政府統稱原住民為山地同胞,並要求以漢名登記戶籍
4-1 戰後初期與228事件
戰後初期的局勢
1.政治方面
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指派陳儀為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我有行政,軍事大權之權利
因部分軍警,官員貪污腐化,濫用特權,使台灣民眾感到不滿
2.文化方面
因兩者文化差異而加深了彼此的鴻溝
3.經濟方面
政府實施經濟管制,加上米糧短缺,導致台灣物價飛漲、社會秩序不穩,民怨一觸即發
事件爆發
民國36年,2月27日,因行政長官公署專賣局查緝私菸時,誤殺民眾,引起全台暴動。28日起,全台各地包發衝突;地方人士組成"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維持社會秩序,並提出改革要求。但中央政府派遣軍隊台強力鎮壓清鄉,造成許多菁英份子與民眾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