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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享有的 權利及義務 - Coggle Diagram
《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享有的
權利及義務
權利
2.平等
在法律前一律平等
1.表達意見的權利和自由
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
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3.人身自由
人身
不受侵犯
住宅
不受侵犯
通訊自由和
通訊秘密
遷徙、移居
和出入境自由
4.信仰自由和
宗教信仰自由
5.法律及司法權利
獲得公正審判的
權利
提起法律訴訟及
獲得司法補救
7.政治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6.經濟、社會、
文化權利
財產權
選擇職業的自由
婚姻自由和自願
生育權
教育、科學、文化活動的權利和自由
社會
福利權
義務
遵守法律
《基本法》
予以保留的香港原有法律
香港立法會制定的法律
刊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