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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乙班23號 鄭喬議 主題:微分 老師:陳永富, 微分 ((除法結構(除法微分公式): 下平方,上微·下不微- 上不微·下微,…
二年乙班23號
鄭喬議
主題:微分
老師:陳永富
一個部分是線性部分:在一維情況下,它正比於自變量的變化量h可以表示成h和一個與h無關只與函數f及x有關的量的乘積
是比h更高階的無窮小,也就是說除以h後仍然會趨於零。當改變量h很小時,第二部分可以忽略不計,函數的變化量約等於第一部分,也就是函數在x處的微分,記作 f'(x)h或 f(x)h。如果一個函數在某處具有以上的性質,就稱此函數在該點可微。
是指對函數的局部變化的一種線性描述。微分可以近似地描述當函數自變量的取值作足夠小的改變時,函數的值是怎樣改變的
微分
除法結構(除法微分公式): 下平方,上微·下不微- 上不微·下微
合成結構(微分鏈鎖律,洋蔥法則): 外微·內微
乘法結構(乘法微分公式): 前微·後不微+ 前不微·後微
指數結構 :指數微分法
連乘除結構:對數微分法
函數的微分與自變量的微分之商等於該函數的導數。
因此,導數也叫做微商於是函數
微分又可記作
設有函數
,考慮它從某一點x變到
這時,函數的改變量
等於:
第一張
第二張
定理
函數的變化可以分解為兩個部分
列式
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