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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用槍111年時事題 - Coggle Diagram
警察用槍111年時事題
警察開槍打到後座乘客
用槍時機探討
警械使用條例4還有3
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
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
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建築物、土地、車、船、航空器遭受強暴脅迫
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
4法益
警察人員生命身體自由裝備
4法益
避免非常變故
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經告誡拋棄仍不遵從
依法令執行任務,遭受脅迫
協助偵查犯罪、執行搜索扣押拘提逮捕
警察人員用槍規範
第3點
用槍時,應就現場認知全般狀況,審酌下列情形
車輛、建築物密集度
現場人數
對象
酗酒
暴力程度
精神
持有武器?
使用非致命武器可行性
6(逕行射擊)
持有致命性武器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
持有致命性武器之犯罪嫌疑人拒捕脫逃,不及時制止將危害他人
有理由認為持致命性武器,不及時制止將有危害
意圖搶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傷亡之裝備
其他可能造成身體安全、情況急迫時
注意事項
警械條例8
應注意誤傷及其他之人
6
比例原則,基於急迫需要,合法使用不得逾越必要之程度
7
原因消滅,應立即停止
開槍後
用槍規範7
送醫
報告
現場保全證據
把人打死
用槍規範8
通知家屬
專人訴訟協助
依法賠償補償
成立調查小組
就本案來論
案情
懸掛假車牌+闖紅燈拒絕接受盤查
警械使用條例4得使用警槍
1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
2拒絕檢測、連續闖紅燈行為實屬騷動行為,已達足以擾亂社會秩序
對空鳴槍,較為適當
用槍規範第5點第4項
駕駛行為將危及其他人、車